企业经营中,合理把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至关重要。本文精心整理了一份企业所得税常见税前扣除比例表,涵盖工资、福利、业务招待费等关键项目,助您轻松掌握税务优惠,优化财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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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职工福利、保险费支出扣除比例
项目 | 比例 | 具体规定 |
工资薪金 | 100% |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
加计100%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
职工福利费 | 14%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 | 8% |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100% |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注意】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 ||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 ||
职工工会经费 | 2% |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1% |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 | 100% |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
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 5% |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
商业保险费 | 0 |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
100% |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 |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
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利息费用扣除比例
项目 | 比例 | 具体规定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15% |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30% |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
0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业务招待费 | 发生额的60%和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中孰低 |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o。 |
利息费用 | 100% |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
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为限 |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注意】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
三、各类佣金和手续费扣除比例
项目 | 比例 | 具体规定 |
佣金及手续费支出 | 5% |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18% |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
100% |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
四、捐赠支出扣除比例
项目 | 比例 | 具体规定 |
公益性捐赠 | 12%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100%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 |
非公益性捐赠 | 0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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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文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表,您已对各项扣除标准有了全面了解。合理规划税务,不仅能降低税负,还能提升企业财务健康。请持续关注税法动态,确保企业稳健前行。
企业在纳税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税法规定,其中关于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有一定限制。企业需清晰了解哪些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那么,哪些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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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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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一样都是先预缴后汇算,在汇算时如果有扣除的项目则能退税。所以,企业在汇算时要明确是需要补税还是退税。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有兴趣的话,跟着之了君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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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1、生产经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销售、管理费用等,这些都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开支。
2、公益性捐赠的这10种情形:
①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限额不得税前扣除;
② 未取得法定扣除凭据不允许税前扣除;
③ 直接捐赠给个人或单位不能税前扣除;
④ 不在捐赠支出名单内或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不得扣除;
⑤ 公益性捐赠逾期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⑥ 纳税申报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允许税前扣除;
⑦ 各种赞助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⑧ 亏损企业公益性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⑨ 非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⑩ 核定征收企业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3、投资损失: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不动产投资等投资损失。
4、坏账损失:即在销售商品或劳务时,因为客户无力支付而产生的坏账损失。
5、税金及附加。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税金。
6、利息和租金支出。企业向银行、金融机构等借款所支付的利息支出以及在租赁场地、设备等租金支出。
7、研发支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等支出。
8、预提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预提费用,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税法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预提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6种特殊情形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9、没有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10、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11、商业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12、发放工资、薪金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如果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能证明其工资、薪金支出的属性,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3、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14、资本性支出不得一次性税前扣除
资本性支出,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这里的对外投资的支出,包括纳税人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购买股票等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15、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并形成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上述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允许以提取折旧和销售费用的方式逐步扣除。
16、7种情形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①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⑦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7、4种情形的无形资产不得以摊销费用的方式税前扣除
①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② 自创商誉;
③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④ 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18、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后,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这部分赔偿不允许扣除。
19、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而承担的本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可税前扣除的项目和标准
1、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薪总额14%,超标不扣除。
2、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薪总额2%,超标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薪总额8%,超标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4、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不超过工薪总额的5%,超标不扣除。
5、利息费用: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超标不扣除。
6、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5‰,超标不扣除。
看了以上的内容,相信大家都应该比较清楚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之了君认为如果在汇算时扣除了不可扣除的项目,极易引起税务风险。在汇算时有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来之了课堂提问。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工资薪金支出是一项重要且不可避免的开支。然而,当企业面临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以及扣除的标准是多少,往往成为企业财税人员关注的焦点。那么,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下面,之了君给大家详细讲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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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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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那么问题来了:职工福利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发票吗?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关于这些,之了君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北京税务12366热点问答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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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发票吗?
如果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取得发票;如果不属于,可以以其他凭证扣除。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按照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已实行医疗统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不属于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居民供暖费,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
因此,企业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支付的供暖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职工福利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发票吗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你对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等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提升会计实操能力,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随着企业所得税法的不断完善,工资福利税前扣除比例成为企业税务处理中的关键环节。本文旨在以直观易懂的方式,帮助读者快速掌握企业所得税工资福利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规定,助力企业合规经营,降低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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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
扣除比例:100%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安置残疾人加计
扣除比例:100%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三、职工福利费
扣除比例:14%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
扣除比例: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职工工会经费
扣除比例: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六、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
扣除比例:100%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七、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扣除比例:5%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八、企业责任保险
扣除比例:100%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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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文的指南,相信读者已经对企业所得税工资福利税前扣除比例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确保税前扣除的合规性。同时,随着税法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企业也应及时关注政策变化,调整税务策略,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保险费用是一个重要的成本项目。不同类型的保险费用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正确理解和申报这些费用对于企业财务管理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探讨哪些保险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和条件,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地减少税负,优化财务结构。
1、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
2、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3、为职工缴纳的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费
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
4、为职工缴纳的在差旅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5、财产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六条
6、责任保险费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7、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的存款保险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万分之一点六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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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保险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具有重要作用,但需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避免出现误差或违规情况。企业在申报保险费用时应注意核实费用的合理性和符合性,以确保享受税前扣除的便利同时避免可能的税务风险。
工会经费作为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其管理和使用一直备受关注。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方面,工会经费也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那么,工会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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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会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工会经费怎么申报?
申报流程参考如下:
1、登入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工会经费的申报入口有三个,可以从“非按期申报”“综合申报-通用申报”和“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进入;
3、进入申报页面后,填写申报数据,点击“申报”即可。
三、工会经费一般多久申报一次?
一个季度申报一次。
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统称工会经费。已成立工会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缴费单位自办理税务登记第13个月起缴纳建会筹备金。工会经费由缴费单位自主申报缴纳,各级税务机关负责代征。缴纳期限,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申报缴纳期限,缴费单位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但有些地区是按月申报。工会经费缴纳额=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
更多会计实操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以上就是关于“工会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
随着企业运营活动的深入,资产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一环。然而,在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过程中,如何正确地进行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往往成为许多企业财务人员关注的焦点。本文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实用的税前扣除攻略,详细解析资产损失如何正确申报与扣除,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税负,优化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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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的税前扣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一、哪些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按照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原则分为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实际资产损失: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应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应在企业留存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二、可税前扣除的企业资产损失包括哪些?
货币资产损失: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
非货币资产损失:存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投资损失:债权性投资损失、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其他损失:
企业将不同类别的资产捆绑(打包)价、竞争性谈判、招标等市场方式出售以拍卖、询其出售价格低于计税成本的差额。
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而出现操作不当、不规范或因业务创新但政策不明确、不配套等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应由企业承担的金额。
企业因刑事案件原因形成的损失,应由企业承担的金额,或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两年以上仍未追回的金额。
三、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度税前扣除,如何处理?
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除不仅是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一环,更是确保企业财务合规的关键步骤。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读者已经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资产损失的申报与扣除有了更为清晰地认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需结合自身情况,灵活运用相关政策,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为企业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你是否曾为佣金手续费的税前扣除比例而困惑?在纷繁复杂的税务规定中,这些费用扣除比例的确是一个需要仔细掌握的知识点。了解佣金手续费税前扣除比例,不仅能合规降低企业所得税,还能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揭开这个税务“谜团”,轻松掌握企业所得税扣除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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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佣金和手续费税前扣除比例
① 佣金和手续费:5%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② 保险企业:18%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③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100%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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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面的解析,我们不难发现,佣金手续费的税前扣除比例并不是难以捉摸的“秘密”。只要我们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和规定,就能够轻松应对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问题。税务知识虽然复杂,但只要用心学习,必定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佣金手续费税前扣除比例,为大家的税务管理之路指明方向。
企业所得税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面对的重要税务问题,其中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比例更是备受关注。捐赠支出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在税务处理上也有着特殊的优惠政策。那么,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比例具体是多少?又有哪些条件和限制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让您轻松掌握这一税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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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比例
(1)公益性捐赠:12%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扶贫捐赠:100%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个涌过公学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3)一般捐赠:0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二、捐赠自产商品如何进行账税处理
税务上,因被捐赠方可以将货物再次流转,为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应当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会计上则按照如下进行处理:
借: 营业外支出 115.6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6
会计上贷方记库存商品,而不是确认收入,因为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现金流入,不符合收入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但是注意计算销项税额时,是以视同销售收入为基础来计算。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比例已经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享受捐赠支出税前扣除优惠的同时,企业也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捐赠行为合法合规。
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其规范性和准确性日益受到企业的关注。之了君今天就来和大家分享关于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相关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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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前扣除凭证是什么
税前扣除凭证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用于证明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此进行税前扣除的重要依据。其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企业应纳税额的核算和税务风险的防控。因此,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和使用。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遵循原则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1.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企业所提供的税前扣除凭证必须真实、完整,能够清晰反映支出的性质、金额和用途。
2.凭证的合规性: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虚假或不合规的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3.凭证的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三、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合同、付款凭证等。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支出的性质和用途,选择合适的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同时,企业还需注意不同凭证的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税务风险。
四、汇算清缴期后取得的凭证能抵扣吗?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1.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3. 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展望未来,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税收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将更加便捷和高效。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税务保障。
身在企业单位上班的广大会计人,必须对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知识点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和掌握。本文,之了君将带大家剖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核心要点,从凭证种类、管理要求到风险防控,助力会计同仁把握新政,确保企业财税处理合规无忧。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1、遵循原则。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2、凭证类型。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发生支出时,自行填制的用于核算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如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工资表等会计原始凭证即为内部凭证。
●外部凭证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 (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3、应用情形。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4、时间要求。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追补扣除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5、留存资料。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二、通过“反向开票”开具的发票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资源回收企业通过“反向开票”方式开具的发票,符合上述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可以作为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通过本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要点解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实用指南。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欢迎到之了课堂来查阅相关文章,也可以在答疑中心咨询专业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