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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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1)广义:调整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
(2)狭义:形式意义的物权法,在我国,现为《民法典》物权编。
2.属性
(1)物权法是私法,对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进行规范;
(2)规范财产秩序,保障人们对于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3)物权法存在大量强制性规范;
(4)物权法具有较强的本土性色彩。
1.物权的界定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权的属性
(1)物权是主体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
(2)物权是排他性的财产权;
(3)物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
(4)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不特定。
3.物权的客体
(1)物权的客体是物。
(2)物的分类:
4.物权的种类
(1)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类型及各类型的内容,均以民法或其他法律规定为限。
(2)物权的分类
5.物权的效力
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1)时间在先,权利在先;
(2)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3)物权优先于债权。
例外:
6.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人有权追及标的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的效力;
7.物权的妨害排除力;排除他人妨害,恢复物权人对物正常支配的效力
1.物权的发生
(1)原始取得;
(2)继受取得。
2.变更
主体、客体、内容改变。
3.消灭
物权与其主体相分离。
(1)绝对消灭;(2)相对消灭。
4.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
(1)物权变动行为经法定公示方式才能生效;
(2)物权变动的公信,是公示方法所表征的物权变动效力的可信耐性。
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公法从不同方面对物权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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