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3)

来源:之了课堂
2022-06-16 16:23:04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剩余备考时间不足80天,距离梦想实现的日子越来越近,这几十天,好好利用好好学习,还可以提高很多分,一定要坚持!相信自己,鼓励自己!今天,就继续跟随之了君一起学习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3)的内容,前两节的内容建议您点击2022年中级会计章节知识点汇总(3科全)查看!

2022中级会计【每周一练】习题汇总

一、有限合伙企业

1.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数量:2<x<50;

3.只剩下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4.只剩下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企业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

(1)执行人若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合伙财产损失的,应向其他合伙人负赔偿责任;

(2)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执行事务的劳动报酬;

2.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4.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三、有限合伙人财产处置

1.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2.可以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四、合伙企业清算

1.清算人

(1)全体合伙人担任;

(2)也可以通过超1/2合伙人同意,在出现解散事由的15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

(3)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可由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

2.清算人职责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剩余财产;

(6)代表参加诉讼或仲裁。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1)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或未收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

(4)清算人对债权进行登记。

4.清偿顺序

(1)支付清算工作相关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15日内报送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手续。

6.债务处理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本期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3)知识点都掌握了吗?没理解到的话赶紧听下对应章节的课程哦~2022年中级会计备考时间所剩不多,基础还没学扎实,想短期提分的同学推荐你加入之了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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