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三章:合伙企业(1)
来源:之了课堂
2022-06-09 12:06:10
备考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夯实基础很重要,今天继续跟随之了君一起学习本周的中级会计干货知识!今天要学习的内容是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本章平均分值8分左右,考察方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难度适中,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对比学习更有利于区别和记忆哦!
1.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1.人数:有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书面订立,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4.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实务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也可用劳务出资;
5.名称: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1.包括合伙人的出资(认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
2.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
3.财产份额的转让
4.财产份额的出质
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2)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进行;
(3)但涉及以下范围时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例如)
2.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2)合伙执行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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