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新教材经济法第一章考点:总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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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的概念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2.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3.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4.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2)法定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5.代理关系的终止
(1)委托代理终止
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⑤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2)法定代理终止
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③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6.滥用代理权和无权代理
(1)滥用代理权
①自己代理;
②双方代理;
③恶意串通。
(2)无权代理
①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②超越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③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7.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使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1.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2.适用范围
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3.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仲裁协议
(1)内容
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②仲裁事项;
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效力
①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撤销;
②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
③对于仲裁组织来说,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
④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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