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5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发布!速看继续教育培训细则
会计行业知识体系不断更新,继续教育对中级会计从业者而言至关重要。近日,山西省 2025 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正式发布,明确了培训细则。这关乎每位从业者的职业发展与专业素养提升,究竟有哪些关键要点?请随本文一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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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晋单位:
为持续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推进 我省会计人才高质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等相关要求, 现就做好2025年度山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 (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 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 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网络教育学习时间为2025年4月1日-12月31日。
结合2024 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对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的工作实际,为确保学分登记完整准确,将根据情况安排开放补学端口,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会计之星”信息发布, 请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学习。
四、继续教育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 和其他方式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继续教育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均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 http://ausm.mof.gov.cn 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完成注册和信息采集,具体操作见“会计之星”《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山西)》,未完成注册和信息采集的人员无法登记学分。
五、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再结转到以后年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 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 一)网络培训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会 计之星”进行注册,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在“会计之星”-“继续教育”模块中进行报名、选课并缴费成功后即可开始学习,网络学习完成后,学分自动传入全国平台。
(二)面授培训
面授机构组织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通过财政部门取得“全国平台”单位法人用户账号,其中中央驻晋单位、省级单位的面授组织机构需向省财政厅申请账号,其他单位用户向属地财政部门申请。开展培训前,面授机构须在“全国平台” 通过“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备案证明”功能 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办理继续教育备案,经财政 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内,面授机 构在“全国平台”通过“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单位继续教育”功能模块导入培训记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三)其他形式
1.参加省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考试至少通过一科或参加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分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学员无需进行申请。
2.参加其他视同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 及登记工作细则>的通知》(晋财会〔2021〕23号)要求,在“全 国平台”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由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3.参加财政部会计司2025年开展的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享受继续教育学分奖励。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0学分;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活动结束后,全 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将根据会计人员答题成绩,自动记录继续教育学分。
六、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包括经财政部门备案具有相应培 训条件的网络和面授培训机构,未经财政部门备案、公布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网络培训机构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次年继续教育培训方案报财政部门。网络培训方案应当包括课程内容、授课形式、师 资配备、特色课程、公益课程、奖励机制等内容。
面授培训单位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次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报财政部门。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人 数、课程内容、师资配备、考勤管理方式、结果考核方式等内容。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聘请教学经 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骨干人才;要优化教学课程,充分考虑不同层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求;要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接受属地财政部门的考核监督。年末,网络培训机构和面授培训机构需向财政部门上报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组织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及时准确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各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个人信息采集,提供便利学习条件,保障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二)加大监管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 构的指导监督,定期对所属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承担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并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强化结果应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重要依据,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 案。各用人单位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挂钩,进一步推动继续教育工作落地见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做好继续教育学习宣传和政策落地工作,提高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意识,发动和督促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完成线下或线上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扩大继续教育覆盖面,提升继续教育整体效能。
山西省财政厅
2025年3月28日
综上所述,山西省 2025 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在时间安排、学习形式、学分要求及考试规则上都有明确规范。各位中级会计人员务必严格按照细则要求,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以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在会计领域稳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