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4年中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考生可预约办理邮寄领证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3-03 15:50:15

南宁市 2024 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市财政局发布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预约两种方式办理证书。具体办理地址、邮寄预约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下文,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按时完成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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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财政局关于领取南宁市考区2024年度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为认真做好南宁市考区202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并按时提交所需材料且通过考后审核,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办理流程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报名点为南宁市本级的考生请到东葛路129号南宁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领取。报名点为县级及武鸣区的考生请到县级及武鸣区财政部门领取。

(一)现场领取证书。

1.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

2.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以及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二)通过邮寄领取证书。

考生如需通过邮寄领取证书,可拨打邮寄电话:0771-2740281(中国邮政)预约上门办理。

三、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

四、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报名点为南宁市本级的考生需到南宁市财政局办理。报名点为县级及武鸣区的考生需到县级及武鸣区财政部门办理。如无工作单位,可到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二)遗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南宁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8日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南宁市2024年中级会计证书领取,逾期未办理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根据继续教育规定,次年起需按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若有疑问,可咨询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或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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