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24年中级会计证书3月3日起领证!领证需继续教育证明
乌海市财政局已正式公告,2024年中级会计证书自3月3日起开放领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领证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以确保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持续提升。具体领证流程及要求,请继续阅读正文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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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现将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领取时间
2025年3月3日开始领取,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服务大厅(考试服务)下载、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
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cxda.nmgacc.cn/acms/)继续教育档案查询页面导出、打印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
三、领取地点、咨询电话
1.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创业路4号乌海市财税大楼6楼613室。
2.电话:0473-2029259,0473-2022599
四、资格证书代领
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原件。
五、其他事宜
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完成以下事宜:
1.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在“会计人员职称”模块更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按年度持续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3.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特此通知。
请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证。乌海市财政局强调,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职业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位能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领证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