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和浩特市领取中级会计证书时间3月3日至4月3日工作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官方通知,2024年度中级会计证书将于3月3日至4月3日的工作日内开放领取。本次证书领取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将在接下来的正文中详细介绍,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确保顺利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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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的通知
自治区直属考区、呼和浩特考区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现将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领取日期、时间、地址
日期:2025年3月3日至4月3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 9:00-11:45 下午14:30-16:45
地点: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8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大楼西侧领证大厅
二、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服务大厅(考试服务)下载、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
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cxda.nmgacc.cn/acms/)继续教育档案查询页面导出、打印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
三、资格证书代领
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原件。
四、其他事宜
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完成以下事宜:
1.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在“会计人员职称”模块更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按年度持续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3.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五、注意事项
1.因我局车位有限,建议领证人员绿色出行。
2.乘坐公交车K6、4路、29路、33路、63路到呼和浩特财政局站下车。
3.所有领证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领证,不得喧哗打闹。
4.相关事宜请来电咨询:0471- 4676317 4676026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8日
请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即3月3日至4月3日的工作日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中级会计证书。逾期未领者,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补领手续。提醒广大考生,务必重视此事,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