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2023年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将于2024年2月20日起领取
2023年参加乌兰察布市会计中级资格证书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们,将于2024年2月20日起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资格证书。这一消息对于考取资格证书的考生来说,意义重大,标志着他们在会计领域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乌兰察布市2023年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细节,以便考生们及时领取自己的证书,证明自己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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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现将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领取时间
2024年2月20日至3月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
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cxda.nmgacc.cn/acms/)打印的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至少包含2021-2023年度)。
三、领取地点、咨询电话
考生按照本人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地区)领取资格证书,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市财政局法制监督和会计科二楼213室
电话:0474-8326259
注:考生2024年2月20日至3月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到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考生证书管理号在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查询。
四、资格证书代领
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原件。
五、其他事宜
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经自动更新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需要持证人员本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传】菜单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后信息方可生效。
考生应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会计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按年度持续完成继续教育。
特此通知。
乌兰察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领取会计中级资格证书是对考生们学习、努力的肯定,也是大家在职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希望所有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能够珍惜这份成绩,不断提升自己的会计专业能力,为自己的未来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