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1年)的租赁,强调租赁期开始日,而后续由于租赁变更而导致剩余租赁期不足1年的,不应按短期租赁处理,选项A不当选。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延长租赁期限,不应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选项B不当选。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应计入使用权资产,应当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选项C不当选。承租人应当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选项D当选。


2023年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自产设备,因质量问题导致乙公司使用该设备生产时出现大量残次品。因双方协商无果,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甲公司预计很可能赔偿1 500万元,预计很可能支付诉讼费20万元。该设备的质量问题是由于甲公司的供应商丙公司提供的关键零部件有问题,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有权向丙公司追偿1 400万元。甲公司已对丙公司提起诉讼,预计很可能收到赔偿1 400万元。上述诉讼至2023年年末均未作出实际判决。不考虑其他因素,对于上述未决诉讼,2023年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企业预期从第三方获得的补偿,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选项A不当选。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1 500
管理费用20
贷:预计负债1 520
综上所述,选项B当选。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预定用途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选项A、B当选。

下列各项关于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一般借款未指明用途,但该借款用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相关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处理,选项A当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选项B当选。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不考虑资产支出,选项C当选。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如果分别建造、分别完工的,企业应当区别情况界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选项D不当选。

甲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2024年6月10日,甲公司收到境外客户乙公司预付货款2 000万美元;向境外客户丙公司销售4 000万美元商品,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货款尚未收到;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6元人民币。2024年6月30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7元人民币。2024年7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2 000万美元商品,商品控制权已转移,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665元人民币。2024年7月28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4 000万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62元人民币。甲公司每月编制财务报表。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外币交易折算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预收乙公司的货款,应贷记“合同负债”,其属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不进行折算,选项A不当选。2024年7月20日,甲公司将预收乙公司的货款2 000万美元按1美元=6.6元人民币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确认为营业收入,选项B不当选。
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24年6月10日:
借:银行存款——美元(2 000×6.6)13 200
贷:合同负债13 200
借:应收账款(4 000×6.6)26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6 400
2024年6月30日:
借:应收账款[4 000×(6.7-6.6)]400
贷:财务费用400
2024年7月20日:
借:合同负债13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3 200
2024年7月28日:
借:银行存款(4 000×6.62)26 480
财务费用320
贷:应收账款(26 400+400)26 800

甲公司是生产和销售杏仁片和杏仁饼干的企业,2023年相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有A、B、C三条生产线,A、B生产线生产杏仁片,杏仁片既可以用于第三方销售,也可以用于继续加工杏仁饼干。C生产线用于将杏仁片继续加工为杏仁饼干。A、B生产线提供的杏仁片完全足够甲公司后续加工,并且A、B生产线之间生产不均衡,甲公司协调让其趋于均衡。
(2)三条生产线均由多项机器设备组成。A、B、C三条生产线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 170万元、1 230万元、1 700万元,剩余使用年限相同,甲公司总部资产为一栋办公楼和研发中心,办公楼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研发中心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
(3)C生产线中的X机器,账面价值为100万元,由于质量问题,甲公司决定将其报废。X机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0万元。
(4)由于市场更新迭代,出现了杏仁饼干的替代品,导致甲公司生产线出现了减值迹象,办公楼可以按照生产线账面价值比例分摊到A、B、C生产线,研发中心不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生产线的账面价值。A、B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 6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不能可靠取得。C生产线(不含X机器)预计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 80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能可靠取得,甲公司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 000万元。
其他资料: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A、B生产线为一个资产组,C生产线为一个资产组。
理由:A、B生产线生产的杏仁片可以用于第三方销售,也可以用于继续加工杏仁饼干,说明A、B生产线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应把A、B生产线合并为一个资产组。C生产线生产杏仁饼干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单独作为一个资产组。
X机器应单独计算减值。
理由:甲公司决定将X机器单独报废,其可收回金额远低于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该减值应由X机器自行承担,不应由C生产线再承担X机器的减值金额。
由于办公楼可以按照生产线账面价值比例分摊到A、B、C生产线,研发中心不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生产线,因此先将总部资产办公楼账面价值分摊至A、B、C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
A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1 170+1 000×1 170÷(1 170+1 230+1 700)=1 455.37(万元);
B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1 230+1 000×1 230÷(1 170+1 230+1 700)=1 530(万元);
C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1 700+1 000×1 700÷(1 170+1 230+1 700)=2 114.63(万元)。
A、B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2 985.37(1 455.37+1 530)万元大于A、B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2 600万元,发生减值385.37万元。
A生产线包含总部资产办公楼的减值金额=385.37×1 170÷(1 170+1 230)=187.87(万元);
A生产线的减值=187.87×1 170÷1 455.37=151.03(万元);
分摊给总部资产办公楼的减值=187.87-151.03=36.84(万元)。
B生产线包含总部资产办公楼的减值金额=385.37×1 230÷(1 170+1 230)=197.50(万元);
B生产线的减值=197.50×1 230÷1 530=158.77(万元);
分摊给总部资产办公楼的减值=197.50-158.77=38.73(万元)。
C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2 114.63万元大于C生产线(含X机器)预计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1 810(1 800+10)万元,因此C生产线包含总部资产办公楼发生的减值金额为304.63万元;
C生产线X机器发生减值金额=100-10=90(万元);
C生产线(不含X机器)的减值=(304.63-90)×(1 700-100)÷(2 114.63-100)=170.46(万元);
分摊给办公楼的减值=304.63-90-170.46=44.17(万元)。
分摊包含总部资产办公楼减值后A、B、C生产线总账面价值=(1 170+1 230+1 700+1
000)-187.87-197.50-304.63=4 410(万元)。
包含研发中心的总资产账面价值=4 410+500=4 910(万元),包含研发中心的总资产账面价值4 910万元小于甲公司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5 000万元,因此研发中心未发生减值。
综上所述,A生产线应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为151.03万元,B生产线应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为158.77万元,C生产线应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为260.46(170.46+90)万元,办公楼应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为119.74(36.84+38.73+44.17)万元,研发中心未发生减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