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为400万股,于2023年10月1日按照市场价格发行普通股80万股。2024年2月1日,甲公司以48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2股的方式分派股票股利。2023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甲公司2024年度比较利润表中列示的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元/股。
甲公司2024年度比较利润表中列示的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500÷[(400+80×3/12)×1.2]=0.99(元/股),选项A当选。

下列各项关于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一般借款未指明用途,但该借款用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相关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处理,选项A当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选项B当选。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不考虑资产支出,选项C当选。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如果分别建造、分别完工的,企业应当区别情况界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选项D不当选。

2024年3月,乙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现金流短缺,其母公司甲公司向其提供期限6个月、本金为1 000万元的无息借款。除甲公司借款外,乙公司另外从独立第三方丙公司和丁公司处各借入资金2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一年。6个月后乙公司仅向甲公司偿还600万元本金,剩余400万元本金尚未偿还。2024年10月,乙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甲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协商将各自对乙公司的债务豁免40%。2024年11月,甲公司豁免了对乙公司剩余的全部借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母公司甲公司对子公司乙公司进行债务豁免,其中160(400×40%)万元应作为债务重组进行处理,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超过部分240(400-160)万元应作为权益性交易进行处理,选项A、D当选,选项C不当选。独立第三方丙公司和丁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豁免40%,应作为债务重组进行处理,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选项B当选。

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甲公司通过增发新股授予100名上年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员工每人1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价格为每股3元,锁定期为3年,如果未来3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即可解锁,若锁定期结束时无法达到约定的业绩指标,将由甲公司按原认购价格回购。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在2021年6月30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6元。
(2)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未来3年营业收入很可能达到20亿元,预计相关员工在等待期内的累计离职率为5%。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未来很可能达到业绩指标,预计相关人员在等待期内的累计离职率为3%。
(3)2023年由于市场变化,甲公司的产品质量出现下滑且预期至2025年无法好转。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未来无法达到业绩指标。当日,上述股权计划内员工尚有97名在职,为了补偿这部分员工过去几年的贡献,甲公司于2023年12月公布每人给予2万元的奖金,奖金于2024年3月31日发放。
(4)2023年11月30日,为了应对市场变化带来的经营压力,甲公司公布了两套人员精简的详细计划。
①对于上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10名员工强制辞退。甲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给予每人8万元的补偿,预计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4名员工与甲公司签署了离职协议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其余6名尚未签署协议。
②对于上年考评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允许在3个月内选择自愿接受裁减。选择接受裁减的,每人可于2024年6月30日前领取10万元的补偿,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没有员工选择接受自愿裁减,甲公司预计3个月选择期到期时将有7名员工自愿接受裁减。
其他资料: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员工缴纳的认股款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1×3)300
贷:股本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
同时,甲公司就回购义务确认为一项负债:
借:库存股300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300
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6-3=3(元/股);
甲公司2021年度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100×(1-5%)×1×3×6÷36=47.50(万元);
甲公司2022年度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100×(1-3%)×1×3×18÷36-47.5=98(万元)。
该股份支付的行权条件为未来3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属于业绩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未来无法达到业绩指标,即未能满足非市场条件,企业不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所以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预计限制性股票可行权的数量为0。
甲公司应当作废该股份支付,将之前确认的费用予以冲回;甲公司因此股份支付的作废而予以员工的补偿款,应作为费用予以确认。
2023年度应确认与股权激励和奖金相关的金额=97×2-(47.50+98)=48.50(万元)。
2023年11月30日,甲公司公布了人员精简的详细计划,表明甲公司已承担了重组义务,甲公司应当合理确定辞退员工的最佳估计数,确认相应的辞退福利费用。
方案①中,对于员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甲公司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辞退数量以及补偿金额确认辞退费用。因此,此方案中甲公司应对10名员工确认辞退福利费用,确认的辞退福利费用金额=10×8=80(万元)。
方案②中,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辞退计划,因接受裁减的员工数量不确定,甲公司应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员工数量,根据预计数量以及补偿金额确认辞退费用。因此,此方案中甲公司预计3个月内将有7名员工自愿接受裁减,甲公司应确认的辞退福利费用金额=7×10=70(万元)。

甲公司是生产和销售杏仁片和杏仁饼干的企业,2023年相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有A、B、C三条生产线,A、B生产线生产杏仁片,杏仁片既可以用于第三方销售,也可以用于继续加工杏仁饼干。C生产线用于将杏仁片继续加工为杏仁饼干。A、B生产线提供的杏仁片完全足够甲公司后续加工,并且A、B生产线之间生产不均衡,甲公司协调让其趋于均衡。
(2)三条生产线均由多项机器设备组成。A、B、C三条生产线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 170万元、1 230万元、1 700万元,剩余使用年限相同,甲公司总部资产为一栋办公楼和研发中心,办公楼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研发中心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
(3)C生产线中的X机器,账面价值为100万元,由于质量问题,甲公司决定将其报废。X机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0万元。
(4)由于市场更新迭代,出现了杏仁饼干的替代品,导致甲公司生产线出现了减值迹象,办公楼可以按照生产线账面价值比例分摊到A、B、C生产线,研发中心不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生产线的账面价值。A、B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 6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不能可靠取得。C生产线(不含X机器)预计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 80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能可靠取得,甲公司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 000万元。
其他资料: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A、B生产线为一个资产组,C生产线为一个资产组。
理由:A、B生产线生产的杏仁片可以用于第三方销售,也可以用于继续加工杏仁饼干,说明A、B生产线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应把A、B生产线合并为一个资产组。C生产线生产杏仁饼干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单独作为一个资产组。
X机器应单独计算减值。
理由:甲公司决定将X机器单独报废,其可收回金额远低于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该减值应由X机器自行承担,不应由C生产线再承担X机器的减值金额。
由于办公楼可以按照生产线账面价值比例分摊到A、B、C生产线,研发中心不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生产线,因此先将总部资产办公楼账面价值分摊至A、B、C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
A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1 170+1 000×1 170÷(1 170+1 230+1 700)=1 455.37(万元);
B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1 230+1 000×1 230÷(1 170+1 230+1 700)=1 530(万元);
C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1 700+1 000×1 700÷(1 170+1 230+1 700)=2 114.63(万元)。
A、B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2 985.37(1 455.37+1 530)万元大于A、B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2 600万元,发生减值385.37万元。
A生产线包含总部资产办公楼的减值金额=385.37×1 170÷(1 170+1 230)=187.87(万元);
A生产线的减值=187.87×1 170÷1 455.37=151.03(万元);
分摊给总部资产办公楼的减值=187.87-151.03=36.84(万元)。
B生产线包含总部资产办公楼的减值金额=385.37×1 230÷(1 170+1 230)=197.50(万元);
B生产线的减值=197.50×1 230÷1 530=158.77(万元);
分摊给总部资产办公楼的减值=197.50-158.77=38.73(万元)。
C生产线分摊总部资产办公楼后的账面价值2 114.63万元大于C生产线(含X机器)预计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1 810(1 800+10)万元,因此C生产线包含总部资产办公楼发生的减值金额为304.63万元;
C生产线X机器发生减值金额=100-10=90(万元);
C生产线(不含X机器)的减值=(304.63-90)×(1 700-100)÷(2 114.63-100)=170.46(万元);
分摊给办公楼的减值=304.63-90-170.46=44.17(万元)。
分摊包含总部资产办公楼减值后A、B、C生产线总账面价值=(1 170+1 230+1 700+1
000)-187.87-197.50-304.63=4 410(万元)。
包含研发中心的总资产账面价值=4 410+500=4 910(万元),包含研发中心的总资产账面价值4 910万元小于甲公司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5 000万元,因此研发中心未发生减值。
综上所述,A生产线应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为151.03万元,B生产线应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为158.77万元,C生产线应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为260.46(170.46+90)万元,办公楼应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为119.74(36.84+38.73+44.17)万元,研发中心未发生减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