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D不当选。


(1)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登记以下事项:①名称。②合伙类型。③经营范围。④主要经营场所。⑤合伙人的出资额,选项D不当选。⑥执行事务合伙人,选项A不当选。⑦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选项C不当选。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2)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以下事项:①合伙协议。②合伙期限,选项B当选。③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④合伙企业登记联络员。⑤合伙企业受益所有人(即最终控制或享有企业收益的人)相关信息。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赵某是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已连续持股2%达6个月,该公司没有对股东的知情权另作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赵某知情权的是( )。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选项B当选,选项D不当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不包括复制)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章程对持股比例有较低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A、C不当选。

某外商投资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其所签订的投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C当选。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有( )。
北京大学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选项A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属于特别法人中的机关法人,选项B当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选项C当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社会团体法人,选项D当选。

2023年9月15日,债权人乙公司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甲公司破产。甲公司提出异议:债权人乙公司未就其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不能证明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据悉,2023年8月,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货款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完全清偿债务。
9月27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在选择管理人时,发现丁律师事务所派出的一名律师与乙公司某董事为夫妻关系。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发现。
(1)在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的前一周,甲公司董事王某利用职权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下,给自己发放了2023年1月—8月的工资。据悉,甲公司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4 000元,而王某月工资为40 000元,管理人已依法追回发放给王某的工资。
(2)甲公司于9月13日与戊公司签订货物保管合同,9月29日货物因甲公司管理不善而全部灭失。戊公司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召集债权人会议过程中,甲公司职工提出应当有职工代表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管理人认为甲公司职工劳动债权可以从破产财产中全额清偿,因此没必要派代表参加会议,也没有表决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关于“债权人乙公司未就其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不能证明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主张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债权,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32 000元(4 000×8)作为职工债权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288 000元(36 000×8),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务应作为共益债务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①甲公司职工代表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②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但如果存在职工劳动债权不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全额、及时优先受偿,或是在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可能影响其清偿、就业利益的重整计划草案等情况下,职工债权人应享有表决权。本题中,甲公司职工劳动债权可以从破产财产中全额清偿,因此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