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独立董事。
除上述职责外,独立董事还享有下列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选项B】。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E】。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选项C】。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E。


本题考查董事会会议。
我国《公司法》规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人员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依据题干表述,该股东符合“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条件,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自2019年7月8日接到提议后,应当在7月18日前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董事会的作用和性质。
董事会的性质有:
(1)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选项A正确】。
(2)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选项D正确】。
(3)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但并不是公司唯一的决策机构,公司的决策机构还有股东机构【选项C错误】。
(4)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对外代表机构【选项B正确】。
(5)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常设机构。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董事的任期、任职资格和义务。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选项B正确】。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C正确】,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D错误】。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E正确】。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选项A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E。

本题考查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人以上,其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