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甲公司2025年1季度合计销售额=30+300=330(万元),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甲公司销售不动产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甲公司2025年1季度应缴纳增值税=300×5%=15(万元)。


应纳增值税=[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210÷(1+5%)-7.2÷4%]×5%=1(万元)。


选项B,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对于火力发电单位没有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规定;
选项E,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可选择按3%简易计税。

甲公司为专门从事二手车经营的一般纳税人,2024年12月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取得含税销售额50万元,该批车辆含税收购价30万元。当月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当月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50÷(1+0.5%)×0.5%=0.25(万元)。

某建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增值税。2025年2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不含税分包款6万元,则该建筑公司2025年2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该建筑公司在2025年2月差额后销售额=15-6=9(万元),未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