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涉及的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1)新设立的资金账簿;
(2)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3)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
(4)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选项A、B,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准予税前扣除;选项C,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选项B,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得税前扣除;选项C,个体工商户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不得扣除;选项D,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某粮油加工企业2023年相关业务如下:
(1)1月销售食用油一批,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00万元;当月委托运输企业将该批食用油运往客户,合同注明不含增值税运费1万元,不含增值税装卸费0.5万元。
(2)6月30日将年初账面原值200万元的仓库用于为其他企业存储货物,合同约定期限1年,每月收取不含增值税仓储费3万元。
(3)1月购置新建厂房一间,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金额300万元,当月交付使用,4月对厂房进行排水改造,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金额30万元,当期完成改造并调增厂房账面原值。10月底将其中价值100万元的部分出租并交付给承租方,合同约定租期3年,每月不含增值税租金2万元,前2个月免租金。
(注: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企业不符合"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政策的条件,不考虑其他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1)应纳印花税=1000000×0.03%+10000×0.03%=303(元)
业务(2)应纳印花税=30000×12×0.1%=360(元)
合计应纳印花税=303+360=663(元)
选项B,如果代理人在缔约国另一方的活动仅限于准备性或辅助性范围(由于仓储、展览、采购及信息收集等活动),则不构成企业的非独立代理人(或常设机构);选项CD,应认为是独立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