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位于A地的甲矿业开采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地设计开采年限为30年,相关开采信息如下表。开采许可证注明的开采起始日期设计可开量采量(万吨)已开采量(万吨)剩余可开采量(万吨)2000年7月600500100甲公司2023年11月发生的经营业务如下:(1)购进采掘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税额39000元。购进设备修理零部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税额13000元。(2)开采粘土原矿10000吨,当月销售300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880000元。(含从坑口到购买方指定码头的运费80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粘土原矿已发出,款项已收讫。(3)自B地乙矿业企业购买粘土原矿60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000元,税额39000元。与自采粘土原矿200吨混合加工成粘土原矿800吨,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000元。(4)以自采粘土原矿400吨偿付某企业所欠货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40000元,税额31200元。(5)当月出口自产水泥配料用粘土2000吨,离岸价1500元/吨(人民币)。(6)向乙企业销售自用的配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9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车辆为2019年8月购入且用于职工福利项目,不含税购置价款160000元,未抵扣进项税额,属于免税范围未缴纳车辆购置税。乙企业购入后将其改装为运输车辆,已知: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为324807元,A地粘土原矿和水泥配料用粘土的资源税税率分别为3%和4%,水泥配料用粘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取得的合法抵扣凭证已在当期申报抵扣。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甲公司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应退增值税(   )元。
  • A、

    115907

  • B、

    116807

  • C、

    390000

  • D、

    273193

[要求2]

甲公司当月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应缴纳资源税(   )元。

  • A、

    84000

  • B、0
  • C、120000
  • D、

    90000

[要求3]

业务(3)甲公司应当申报缴纳资源税(   )元。

  • A、4800
  • B、5760
  • C、3600
  • D、2520
[要求4]

甲公司当月应当申报缴纳资源税(   )元。

  • A、

    129360

  • B、

    113400

  • C、

    187200

  • D、

    151200

[要求5]

乙企业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 A、

    3000

  • B、

    16000

  • C、

    9600

  • D、1800
[要求6]

下列关于甲公司税务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

    当期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增值税免抵税额为273193元

  • B、

    销售粘土同时收取的从坑口到购买方指定码头的运费应同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资源税

  • C、

    水泥配料用粘土出口环节不退资源税

  • D、

    甲公司转让已使用的车辆应缴纳增值税600元

  • E、

    已办理免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
答案解析:当期一般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1880000×13%+420000×13%+31200-(39000+13000+39000+31200)-324807=-116807(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500×2000×13%=390000(元)。当期应退税额为116807元,免抵税额=390000-116807=273193(元)。
[要求2]
答案: A
答案解析:出口应纳资源税=1500×2000×4%×(1-30%)=84000(元)。衰竭期矿山是指设计开采年限超过15年,且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以下或者剩余开采年限不超过5年的矿山。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
[要求3]
答案: D
答案解析:应纳资源税=(420000-300000)×3%×(1-30%)=2520(元)。衰竭期矿山是指设计开采年限超过15年,且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以下或者剩余开采年限不超过5年的矿山。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
[要求4]
答案: A
答案解析:业务2应纳资源税=(1880000-80000)×3%×(1-30%)=37800(元)。业务4应纳资源税=240000×3%×(1-30%)=5040(元)。当月应纳资源税=37800+2520+5040+84000=129360(元)。
[要求5]
答案: C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160000×(1-4×10%)×10%=9600(元)。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使用满10年,无需纳税。
[要求6]
答案: A,C,E
答案解析:选项B,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选项D,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放弃了3%减按2%的减税优惠,按照3%征收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30900÷(1+3%)×3%=900(元);选项E,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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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 2024年税务师《税法(I)》真题(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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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商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 A.变压器油
  • B.轻油
  • C.石油醚
  • D.混合芳烃
  • E.导热油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E,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D,自2023年6月30日起,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选项C,自2023年6月30日起,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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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2023年9月1日,A市烟草公司向B县烟农收购一批烤烟叶和晾晒烟叶,支付给烟农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下列关于上述业务的烟叶税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

  • A.

    烟草公司应于2023年9月1日当天缴税

  • B.

    计税依据包括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 C.

    烟农应履行代收代缴义务

  • D.

    烟草公司收购晾晒烟叶不缴税

  • E.

    纳税人应向B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

选项A,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9月1日,烟草公司应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因此,应当是10月15日之前申报缴纳税款;选项C,烟草公司应自行申报缴纳烟叶税;选项D,烟叶的收购方是烟叶税的纳税人,烟草公司收购晾晒烟叶应缴纳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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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说法错误的是(    )。
  • A.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不可退税
  • B.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
  • C.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183天可退税
  • D.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票开具日期为准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2)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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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甲咨询服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

(1)提供境内咨询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272万元;向境外客户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取得收入50万元。

(2)甲公司将2015年购置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租赁期自2023年10月1日起算,每月租金21万元(含税),首月免租金,11月租金已收取,甲公司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申报增值税。

(3)外购一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税额3.9万元。将其直接捐赠给目标脱地区某县儿童福利院。(该县2020年3月完成整体脱贫目标)。

(4)自境外某公司购入一项“连锁经营权”,支付含税使用费63.6万元,取得代扣代缴增值税完税凭证,“连锁经营权”10%的部分用于本企业免税项目使用。

(5)当月其他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03万元,其中准予抵扣的金额为15.67万元,假设本月购进项目负担的进项税都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21÷(1+5%)×5%=1(万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要求2]
答案解析:进项税额=63.6÷(1+6%)×6%=3.60(万元)。“连锁经营权”属于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用于一般计税项目还是免税项目,进项税额均可全额抵扣。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直接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免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3.6+15.67=19.27(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1销项税额=1272÷(1+6%)×6%=72(万元)。业务2简易计税,应纳增值税=21÷(1+5%)×5%=1(万元)。业务3直接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免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3.6+15.67=19.27(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72-19.27)+1=53.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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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甲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2024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接受乙公司委托加工气缸容量2.0升的新型油电混合乘用车,乙公司从某供应商购进相关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00万元,税额234万元,由某运输企业运往甲企业,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税额18万元;甲企业收取加工费价税合计565万元,本月加工完毕,甲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油电混合乘用车并销售8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200万元,10%用于对外投资。

(2)委托丙企业加工镍氢蓄电池,从供应方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税额65万元,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70万元,税额9.1万元,本月收回后生产领用90%用于生产排气量1.5升油电混合乘用车。

(3)自产车辆销售表

类型

排气量(升)

不含税

单价(万元)

销售辆数

不含税销售额(万元)

燃油乘用车

2.5

15

40000

600000

中轻型商用客车

——

140

600

84000

油电混合用车

1.5

12

15000

180000

纯电动车

——

6

80000

480000

小计

——

——

——

1344000

(4)将1辆自产的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企管部门,将100辆自产油电混合乘用车对外投资;将100辆纯电动车作为网约车,本月取得不含税运营收入40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5)新研制一款排气量1.0升的低能耗全智能油电混合乘用车,本月生产10辆,其中2辆作为测试用车,8辆用于汽博会作为展品(会后收回奖励给本企业研发人员),该车型生产成本为15万元/辆,成本利润率为8%。

(6)本月购进汽车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合计52000万元。购进建筑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0万元,其中10%用于职工食堂翻新改造。接受境外某企业提供的汽车设计服务,支付设计费价税合计159万元,已代扣代缴增值税并取得完税凭证。

(7)本企业职工出差报销机票12.8万元,燃油费附加0.28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2万元;职工探亲报销公路客票,票面金额合计6.18万元,报销桥闸通行费,取得通行费发票注明金额21万元。

甲企业本月油电混合乘用车最高15万元/辆(不含税),平均售价12万元/辆(不含税),假设本月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均在本月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收回加价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并扣除对应部分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申报缴纳消费税=3200×5%-(1800+200+565÷1.13)÷(1-5%)×5%×80%=54.74(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600000×9%+84000×5%+180000×3%=63600(万元)。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要求3]
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140×5%+100×15×3%=52(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65+9.1+52000+40×90%+159÷(1+6%)×6%+(12.8+0.28)÷(1+9%)×9%+21÷(1+5%)×5%=52121.18(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销项税额=565÷(1+13%)×13%+1344000×13%+100×12×13%+400×9%+15×(1+8%)÷(1-1%)×13%×8=174994.02(万元)。本月应缴纳增值税=174994.02-52121.18=122872.84(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选项B,新研制的低能耗全智能油电混合乘用车属于正常的生产环节,不缴纳增值税,不属于消费税视同销售的情形,也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纯电动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选项D,将100辆纯电动车作为网约车,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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