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可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有( )。
选项A,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规模化养殖场排放应税污染物,应按规定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选项C,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超过排放标准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选项D,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发F商品房项目(简称F项目)。
(1)2021年8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市区一宗土地用于开发F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21000万元,税额630万元,当年10月份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12月份竣工,可售建筑面积35000㎡。
(2)2022年3月取得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前预售2000㎡,取得不含税预售房款6000万元。
(3)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32460万元。
(4)为建设F项目,向本地商业银行贷款4000万元,支付贷款利息合计220万元(在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160万元已计入开发成本,项目竣工后利息支出6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已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5)截至2024年2月,销售商品房面积29500㎡(不含预售商品房面积),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300万元。预售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后,交付业主,2024年3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甲公司针对F项目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
假设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抵减冲减相应的土地成本,清算时与转让F项目有关的税金为554.65万元(不含增值税)。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准予扣除的比例为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销售比例=(2000+29500)÷35000×100%=90%
开发成本=(32460-160)×90%=2907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1000÷1.09+630)×90%=17906.45(万元)
开发成本=(32460-160)×90%=29070(万元)
开发费用=220×90%+(17906.45+29070)×5%=2546.82(万元)
注意题目给出的条件,销项税额抵减冲减了土地成本。
转让环节税金=554.65(万元)
加计扣除的金额=(17906.45+29070)×20%=9395.29(万元)
可以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17906.45+29070+2546.82+554.65+9395.29=59473.21(万元)
增值额=106300-59473.21=46826.79(万元)
增值率=46826.79÷59473.21×100%=78.74%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6826.79×40%-59473.21×5%=15757.06(万元)
2024年3月某酒厂将开发的葡萄酒赠送给新客户,葡萄酒的成本为5万元,无同类售价,该酒厂当月计征消费税( )元。(成本利润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