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某生产企业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20kg,向水体直接排放总铬10kg,硫化物15kg。已知污染当量值为:二氧化硫0.95/kg、总铬0.04/kg、硫化物0.125/kg。该企业所在省确定的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大气污染物12元/污染当量,水污染物14元/污染当量。该企业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 )元。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该企业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20÷0.95×12+(10÷0.04+15÷0.125)×14=5432.63(元)。
2024年3月,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由职业者张某,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自有房屋对外出租,一次性取得年租金20万元,未放弃免税优惠。张某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位于市区的甲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2024年2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接受乙公司委托加工气缸容量2.0升的新型油电混合乘用车,乙公司从某供应商购进相关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00万元,税额234万元,由某运输企业运往甲企业,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税额18万元;甲企业收取加工费价税合计565万元,本月加工完毕,甲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油电混合乘用车并销售8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200万元,10%用于对外投资。
(2)委托丙企业加工镍氢蓄电池,从供应方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税额65万元,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70万元,税额9.1万元,本月收回后生产领用90%用于生产排气量1.5升油电混合乘用车。
(3)自产车辆销售表
类型 | 排气量(升) | 不含税 单价(万元) | 销售辆数 | 不含税销售额(万元) |
燃油乘用车 | 2.5 | 15 | 40000 | 600000 |
中轻型商用客车 | —— | 140 | 600 | 84000 |
油电混合用车 | 1.5 | 12 | 15000 | 180000 |
纯电动车 | —— | 6 | 80000 | 480000 |
小计 | —— | —— | —— | 1344000 |
(4)将1辆自产的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企管部门,将100辆自产油电混合乘用车对外投资;将100辆纯电动车作为网约车,本月取得不含税运营收入40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5)新研制一款排气量1.0升的低能耗全智能油电混合乘用车,本月生产10辆,其中2辆作为测试用车,8辆用于汽博会作为展品(会后收回奖励给本企业研发人员),该车型生产成本为15万元/辆,成本利润率为8%。
(6)本月购进汽车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合计52000万元。购进建筑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0万元,其中10%用于职工食堂翻新改造。接受境外某企业提供的汽车设计服务,支付设计费价税合计159万元,已代扣代缴增值税并取得完税凭证。
(7)本企业职工出差报销机票12.8万元,燃油费附加0.28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2万元;职工探亲报销公路客票,票面金额合计6.18万元,报销桥闸通行费,取得通行费发票注明金额21万元。
甲企业本月油电混合乘用车最高15万元/辆(不含税),平均售价12万元/辆(不含税),假设本月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均在本月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委托加工收回加价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并扣除对应部分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申报缴纳消费税=3200×5%-(1800+200+565÷1.13)÷(1-5%)×5%×80%=54.74(万元)。
本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65+9.1+52000+40×90%+159÷(1+6%)×6%+(12.8+0.28)÷(1+9%)×9%+21÷(1+5%)×5%=52121.18(万元)
销项税额=565÷(1+13%)×13%+1344000×13%+100×12×13%+400×9%+15×(1+8%)÷(1-1%)×13%×8=174994.02(万元)。本月应缴纳增值税=174994.02-52121.18=122872.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