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收入应该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全年平均工资的( )。
税务机关根据单位和个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调整其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额度以及领用发票方式保障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具体情形包括( )。
2027年12月31日前,个体工商户能够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税法项目包括(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地方教育附加。
甲有限合伙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境内A上市公司的持股平台,合伙人全部为A上市公司的核心员工、境内自然人。甲有限合伙企业持有A公司2022年1月首发的限售股500万股。实际成本为5元每股,A上市公司的发行价为8元每股。自2022年5月甲有限合伙企业取得A公司分红1000万元。2023年12月,甲有限合伙企业按规定以30元每股出售A公司限售股200万股。假设除取得A公司分红和出售A公司限售股以外,未发生其他的业务。
(1)甲有限合伙企业从A公司取得分红和出售A公司限售股的转让所得,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请简述理由。
(2)列式计算有限合伙企业出售A公司限售股应缴纳的增值税。
(3)合伙人从甲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A公司分红和转让A公司限售股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和适用税率。
(1)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该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由于合伙人全部是自然人,应该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企业出售A公司限售股应缴纳的增值税=200×(30-8)÷(1+6%)×6%=249.06(万元)。
(3)合伙人从甲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A公司分红应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适用税率为20%。
合伙人从甲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A公司限售股转让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某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有关增值税的事项如下:该企业简易计税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征收率为3%,一般计税的销项税额为120万,进项税额为107万元,该企业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为7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为10万元,上期加计抵减的余额为6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请说明2023年该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的扣除比例。
(2)该企业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请说明理由。
(3)该企业当月新增的加计抵减额是多少?
(4)计算该企业本期实际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及结转下期抵扣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5)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不可以。理由: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3)新增的加计抵减额=(107-7)×5%=5(万元)。
(4)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7+10=117(万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120-117=3(万元)。
本期可以抵减的加计抵减额=5+6=11(万元)。
本期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为3万元,剩余的8(11-3)万元留待下期抵减。
(5)一般计税方法下应该缴纳的增值税3-3=0,无需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该缴纳的增值税=80×3%=2.4(万元)。
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