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对其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收入类型 | 取得人员 | 政策 |
股权奖励 |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 | (1)取得时:不征税 (2)转让时:财产转让所得 (3)持有期间分红: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人员 | 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 | |
现金奖励 | 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 | 减按50%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
选项A,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度表)计算纳税。
张某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按年度分摊后,年所得为51000元<基本减除费用60 000元,故一次性补贴无须纳税。
(2)领取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5000)×3%=90(元)。
综上,张某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90元。
纳税人在2022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位于某市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500万元,另外投资取得收益320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和相关费用共计5300万元。缴纳的税金及附加339万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420万元,12月末企业自行计算的全年会计利润总额761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96万元,无留抵增值税。次年1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8月中旬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收到预收账款含税金额234万元,并收存银行。12月下旬将该批产品发出,但未将预收款转作收入。 (不考虑相关成本)
(2)9月上旬接受客户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企业将捐赠收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3)10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8万元,进项税额2.34万元,企业将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假定该设备会计折旧期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税法上选择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
(4)成本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62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12.6万元从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其余为股权转让收益,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款130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56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13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32万元(均为单独进行核算的职工培训费用)。
(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该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2021年开始获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34÷(1+13%)×13%×(1+7%+3%)=29.61(万元)。
【提示】题目已经告知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所以不需要计算地方教育附加。
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纳税调减=18-18÷10÷12×2=17.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94.39+28.46-72-12.6+20.67+2.88+11.16-17.7)×12.5%-18×10%-96=21.61(万元)
【提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