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5%
  • B.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应于实际收讫价款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 C.将开发产品出租的,自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出租方取得的预租价款按租金确认收入
  • D.将开发产品用于对外投资,不属于视同销售,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选项B,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D,将开发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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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ll》第二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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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
  • A.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 B.人民政府
  • C.税务机关
  • D.财政局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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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中国公民李某出版散文集取得稿酬收入40000元,将其中6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山区。李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 A.3280
  • B.3808
  • C.4480
  • D.476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李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0000×(1-20%)×70%×20%(预扣率)=4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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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分公司,2022年取得营业利润250万元。按甲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该分公司对应的应计入我国的纳税年度为(  )年。
  • A.2019
  • B.2020
  • C.2021
  • D.2022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计算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年度与我国规定的纳税年度不一致的,与我国纳税年度当年度相对应的境外纳税年度,应为在我国有关纳税年度中任何一日结束的境外纳税年度。结束日为2022年9月30日,所以应该计入我国2022年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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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对境外乙国企业B3企业持股比例为80%,B3企业对境外丁国企业C3企业持股比例为15%。2022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丁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C3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1400万元,享受抵免后在丁国实缴企业所得税400万元,不考虑其预提所得税,C3将50%的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B3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3600万元,享受抵免后在乙国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将全部税后利润进行了分配。

(3)A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其中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C,C3企业不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因为单层持股15%<20%。
[要求2]
答案解析:C3企业净利润=1400-400-0=1000(万元),B3从C3分得股息=1000×50%×15%=75(万元),B3从C3分得的股息缴纳预提所得税=75×10%=7.5(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A企业从B3分得的股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592.5+7.5+0)×80%=48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B3企业净利润=3600-592.5-7.5=3000(万元)。

A企业从B3分得的股息=3000×80%=2400(万元)。

来自乙国所得的全部可抵免税额=(直接缴纳)2400×10%+(间接负担)480=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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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居民个人李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担任甲公司监事,2023年度取得的相关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18000元/月,每月自行负担“三险一金”2000元。

(2)3月甲公司以80万元的价格向其出售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甲公司购置该住房时的价格为130万元。

(3)因持有乙上市公司的限售股,4月取得股息收入20000元,5月限售股解禁。上年通过深港通购买了境内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本年6月,该公司向李某分配上年度H股股息3260元。

(4)6月李某为丙公司做了一场人才培养方面的培训,取得丙公司支付的报酬20000元,丙公司已按规定预扣预缴其税款3200元。

5)7月取得甲公司支付的监事费80000元。

(6)8月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一份。

(7)李某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出租给个人居住,按市场价每月收取租金5200元。9月,李某父亲突发疾病身故,9月至当年年底的租金由李某负责收取支配,该房产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的双胞胎女儿均在上小学,经与妻子约定子女教育支出由李某按100%扣除;李某为独生子且其父母均为70岁;甲公司除向李某低价出售住房外当年共扣缴李某个人所得税15160元,不考虑出租住房的其他税费)。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B,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选项C,李某有双胞胎女儿,子女教育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当年可以扣除48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除特殊规定免税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1300000-800000)÷12=41666.67(元),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300000-800000)×30%-4410=14559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享受“差别化”政策,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李某获得限售股股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20%=2000(元)。(2)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由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额×20%=3260×20%=652(元)。(3)李某获得股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652=2652(元)。
[要求4]
答案解析:房产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且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收入的个人为纳税人。房产出租所得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5200×(1-20%)×10%×4=1664(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合并,统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求6]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80000+20000×(1-20%)-60000-2000×12-3000×12-3600-4000×12=140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40400×10%-2520-3200-15160=-6840(元)。李某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为0元,可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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