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水电站发电厂生产、办公用地应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选项B、C、D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在2022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居民个人李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担任甲公司监事,2023年度取得的相关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18000元/月,每月自行负担“三险一金”2000元。
(2)3月甲公司以80万元的价格向其出售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甲公司购置该住房时的价格为130万元。
(3)因持有乙上市公司的限售股,4月取得股息收入20000元,5月限售股解禁。上年通过深港通购买了境内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本年6月,该公司向李某分配上年度H股股息3260元。
(4)6月李某为丙公司做了一场人才培养方面的培训,取得丙公司支付的报酬20000元,丙公司已按规定预扣预缴其税款3200元。
(5)7月取得甲公司支付的监事费80000元。
(6)8月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一份。
(7)李某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出租给个人居住,按市场价每月收取租金5200元。9月,李某父亲突发疾病身故,9月至当年年底的租金由李某负责收取支配,该房产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的双胞胎女儿均在上小学,经与妻子约定子女教育支出由李某按100%扣除;李某为独生子且其父母均为70岁;甲公司除向李某低价出售住房外当年共扣缴李某个人所得税15160元,不考虑出租住房的其他税费)。
选项A、B,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选项C,李某有双胞胎女儿,子女教育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当年可以扣除48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80000+20000×(1-20%)-60000-2000×12-3000×12-3600-4000×12=140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40400×10%-2520-3200-15160=-6840(元)。李某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为0元,可以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