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某无住所外籍个人于2022年8月31日晚抵达中国,从2022年9月1日起担任中国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的总经理,由中国企业每月支付其工资30000元,同时,该企业外方的境外总机构每月也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0000元。2022年全年来华工作时间累计为93天,其中2022年9月在境内工作20天,在境外工作10天。该外籍个人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1313.33
  • B.1590.00
  • C.7090.00 
  • D.8590.0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该外籍个人2022年来华时间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属于非居民纳税人,且属于“董、监、高”的情形,其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由境外支付工资的比例×当月在境外工作时间的比例)=(30000+20000)×(1-20000/50000×10/30)=43333.33(元)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月收入额-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3333.33-5000)×30%-4410=7090(元)

提示:在计算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时,适用月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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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ll》第二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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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2020年7月1日,赵某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不可立即行权的股票期权2万股,授予日股票的收盘价为5元/股。2022年11月1日,赵某全部行权,行权价为4元/股,当日的股票收盘价为9元/股。赵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7480 
  • B.10480
  • C.19080 
  • D.29840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员工取得授予日不可转让的股票期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授予时一般不作处理。到期行权时,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2)股权激励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度表)计算纳税。

综上,赵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4)×20000×10%-2520=7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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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2023年5月,甲国某运输公司一艘发动机功率为5000千瓦的拖船驶入我国大连港,拖船负责人已向我国该海关领取了《吨税执照》,在港口停留期限为90天,甲国已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已知超过2000净吨,但不超过10000净吨的,吨税执照期限为90天的,税率为5.8元/净吨。该拖船负责人应向我国海关缴纳船舶吨税(  )元。
  • A.19430
  • B.11020
  • C.14500
  • D.9715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拖船按照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应缴纳船舶吨税=5000×0.67×5.8×50%=9715(元)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在涉及船舶吨税的计算时,要着重考虑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换算及税率。相关知识点拓展:

(1)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

(2)无法提供净吨位证明文件的游艇,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 0.05吨。

(3)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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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车船中,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的有(  )。
  • A.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 B.燃料电池乘用车
  • C.符合标准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
  • D.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
  • E.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的船舶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E,属于免征车船税的范围。

选项B,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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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关联企业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的扣除中,正确的有(  )。
  • A.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仅考虑利率制约
  • B.企业如果能够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不需要计算债资比例,仅考虑利率制约
  • C.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视为股息分配,不能税前扣除
  • D.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E.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一律按2:1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C,符合规定的条件,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所得税前扣除。选项E,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即按2:1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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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居民个人李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担任甲公司监事,2023年度取得的相关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18000元/月,每月自行负担“三险一金”2000元。

(2)3月甲公司以80万元的价格向其出售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甲公司购置该住房时的价格为130万元。

(3)因持有乙上市公司的限售股,4月取得股息收入20000元,5月限售股解禁。上年通过深港通购买了境内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本年6月,该公司向李某分配上年度H股股息3260元。

(4)6月李某为丙公司做了一场人才培养方面的培训,取得丙公司支付的报酬20000元,丙公司已按规定预扣预缴其税款3200元。

5)7月取得甲公司支付的监事费80000元。

(6)8月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一份。

(7)李某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出租给个人居住,按市场价每月收取租金5200元。9月,李某父亲突发疾病身故,9月至当年年底的租金由李某负责收取支配,该房产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的双胞胎女儿均在上小学,经与妻子约定子女教育支出由李某按100%扣除;李某为独生子且其父母均为70岁;甲公司除向李某低价出售住房外当年共扣缴李某个人所得税15160元,不考虑出租住房的其他税费)。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B,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选项C,李某有双胞胎女儿,子女教育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当年可以扣除48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除特殊规定免税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1300000-800000)÷12=41666.67(元),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300000-800000)×30%-4410=14559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享受“差别化”政策,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李某获得限售股股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20%=2000(元)。(2)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由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额×20%=3260×20%=652(元)。(3)李某获得股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652=2652(元)。
[要求4]
答案解析:房产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且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收入的个人为纳税人。房产出租所得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5200×(1-20%)×10%×4=1664(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合并,统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求6]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80000+20000×(1-20%)-60000-2000×12-3000×12-3600-4000×12=140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40400×10%-2520-3200-15160=-6840(元)。李某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为0元,可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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