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小问共4分。
该企业2024年5月销售自产的电梯并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电梯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2分)
销售电梯税率为13%(1分),提供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即3%的征收率。(1分)
【提示】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本小问共2分。
如果未分别核算电梯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则从高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本小问共2分。
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适用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某税务师事务所在2024年3月全国税法宣传月期间,负责为广大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现有企业财务人员咨询下列问题,请分别予以回答:
(1)若上市企业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留住人才,对于被授予股票期权的员工,在各个环节中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若缴纳应属于哪种所得?同时对此是否有优惠政策?
(2)企业(非保险企业)在向中介机构或个人支付手续费或佣金时,在税前扣除的限额如何确定?支付方式有哪些具体要求?
(1)本小问共5分。
对于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授权时不计征(1分);行权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若行权前转让,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1分)。行权后持有期间取得收益,按股息、红利所得计税(1分);行权后转让股票,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1分)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1分)
(2)本小问共3分。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1分)
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一般应以转账方式支付(1分)。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1分)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实木地板的生产与销售。2023年12月31日,税务师事务所在进行纳税申报代理过程中,发现下列财务会计资料:
(1)12月3日,领用自产实木地板一批用于厂房翻新,已知该批实木地板不含税市场销售价格为200 000元,账面成本为140 000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26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000
(2)12月10日,因仓库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原材料被盗,该批原材料为上个月前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进项税额已抵扣,丢失的原材料账面成本为3 000元,经公司办公会审核后决定由责任人李某赔偿1 000元,其余作为损失予以核销。公司先后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 000
贷:原材料 3 000
借:管理费用 2 000
其他应收款——李某 1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 000
(3)12月18日,B公司应归还5月购买实木地板的包装物,但B公司告知包装物已毁损,A公司没收包装物押金20 000元。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B公司押金 2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 000
(4)12月20日,A公司以自产不含税市场销售价格为360 000元的实木地板换取C公司(一般纳税人)自产的实木地板(双方价格相同),双方互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实木地板成本为240 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实木地板的最高销售价格与市场销售价格相等;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小问共18分。
业务(1)不正确。(1分)
自产实木地板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视同销售、增值税不视同销售。(1分)
应交消费税=200 000×5%=10 000(元)。(1分)
调整分录:
借:库存商品 60 000
贷:在建工程 76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000(2分)
业务(2)不正确。(1分)
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1分)
应转出进项税=3000×13%=390(元)。(1分)
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 39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0(2分)
业务(3)不正确。(1分)
没收的包装物押金应同时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1分)
没收包装物押金应计销项税额=20 000÷(1+13%)×13%=2300.88(元)。(1分)
没收包装物押金应计消费税=20 000÷(1+13%)×5%=884.96(元)。(1分)
调整分录:
借:其他业务收入 2300.8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00.88(2分)
借:税金及附加 884.96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84.96(2分)
本小问共6分。
①借:原材料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 800(2分)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000
贷:库存商品 240 000(2分)
③借:税金及附加 1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000(2分)
本小问共2分。
应缴纳消费税=10 000(业务一确认的消费税)+884.96(业务三确认的消费税)+18 000(业务四确认的消费税)=28 884.96(元)。

某市高新技术企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当年企业核算主营业务收入8 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 800万元,会计利润为2 300万元。有如下业务:
(1)2023年12月,该企业通过当地政府将仓库中一批外购产品捐赠给一家孤儿院,产品成本为280万元,捐赠时产品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取得当地政府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3 320 000
贷:库存商品 2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0 000
(2)该企业生产节能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节能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价格,申请财政补贴资金。2023年度,本企业因销售节能产品获得财政资金200万元。(企业已对这笔补贴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3)本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2023年8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退税额为1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100 000
贷:其他收益 100 000
(4)2023年本企业实际发放工资900万元。本企业共有职工200名,2023年10月,本企业决定以其生产的笔记本电脑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每名职工(每人一台)。每台笔记本电脑的不含税售价为1.5万元,成本为1万元。假定200名职工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2 881 500
管理费用 508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职工福利 3 39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职工福利3 39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5)2023年9月1日从其他企业取得借款6000万元,年利率8%(金融系统同期同类贷款利率5%),期限1年。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1 600 000
贷:应付利息 1 600 000
(6)2020年投资乙公司,初始投资成本5 000万元,占股权比例为40%,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该企业2023年12月31日按其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金额为80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8 000 000
(7)向子公司戊(直接持股98%)转让符合条件的技术所有权。该项技术转让共获得收入20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仪器、设备等非技术性收入800万元,转让该项技术净值280万元,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税费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小问共6分。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4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280万元(1分),纳税调增120万元。(1分)
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捐赠支出为452万元(400+52),会计上列支的捐赠支出为332万元(1分),纳税调减120万元。(1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2300×12%=276(万元)(1分),当年纳税调增=452-276=176(万元)。(1分)
本小问共3分。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会计上确认为收入的做法正确。(1分)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与实际销售数量、供货协议价格挂钩,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征收增值税,同时该笔财政补贴资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应确认销售收入。
销项税额=200÷(1+13%)×13%=23.01(万元)。(1分)
应确认销售收入176.99万元(200-23.01)。(1分)
本小问共4分。
(1)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满足不征税收入的条件。(1分)
(2)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1分)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1分)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1分)
本小问共3分。
计入福利费金额=1.5×200×(1+13%)=339(万元)。(1分)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900×14%=126(万元)。(1分)
纳税调增=339-126=213(万元)。(1分)
本小问共3分。
2023年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6000×5%×4÷12=100(万元)(1分)。实际利息支出6000×8%×4÷12=160(万元)(1分)。当期纳税调增60万元。(1分)
本小问共2分。
投资收益800万元,税法不需要确认收入,纳税调减800万元。
本小问共4分。
业务7调整:技术转让所得=2000-800-280-50=870(万元)。(1分)
870-500=370(万元)。
技术转让应纳税额=370×25%×50%=46.25(万元)。(1分)
应纳税额=(2300+176-10+213+60-800-870)×15%+46.25=206.6(万元)。(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