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珠宝部销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89万元,销售珍珠、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245万元;受托加工金银首饰,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为6万元;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同类金银首饰的含税销售额21万元,旧金银首饰作价6万元,实际取得含税销售额15万元。
(2)商城的超市采取线上交易配送到家方式销售商品(税率13%),零售额85万元;线下零售额181.6万元,其中销售米、面、食用植物油、水果取得含税销售额46万元。
(3)销售服装、家电取得含税销售额1695万元。
(4)商城开展科普活动,取得科普讲座门票收入5.3万元。
(5)由于2月销售的商品(税率13%)出现质量问题,与购货方协商后按照不含税金额200万元给予购货方20%折让,并按折让金额开具红字发票。
(6)商城内建设休闲区供顾客休息,购进桌椅等物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合计0.8万元;购进一批货物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对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商城超市从某农贸市场(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水果,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支付快递费,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0.5万元;从国内购进其他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合计12.56万元。
(7)从境内某品牌家电供应商取得与销售额挂钩的平销返利收入3万元。
(8)由于保管不善,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服装发生丢失,该批服装的账面成本为13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其中包括一般纳税人提供运输的运费成本1万元。
已知: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企业未放弃相关税收优惠。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7)冲减进项税额=3÷(1+13%)×13%=0.35(万元);业务(8)转出进项税额=(13-1)×13%+1×9%=1.65(万元);本月应缴纳增值税=271.19-(13.39-0.35-1.65)=259.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