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区的甲公司为医药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购的中药材为原料生产各类药品,2024年6月经营业务如下:
(1)为生产应税药品,从种植户收购其自产中药材,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支付买价50万元;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购入中药材,支付价税合计金额6.5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中药材本月均未领用。
(2)生产领用上月从种植户购入的一批中药材,材料成本为3.6万元,全部用于生产应税药品。
(3)从某汽车厂(一般纳税人)购进一辆货车,支付价税合计29.38万元,取得汽车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付牌照费0.2万元,保险费1万元,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从某二手车经销单位购进二手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6万元。
(4)销售药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其中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销售额为60万元。
(5)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IPO限售股40万股,该限售股初始投资成本为1.2元/股,IPO发行价8元/股,6月甲公司将其在解禁后全部对外转让,含税售价13.3元/股。
(6)月末盘点发现,上月为生产应税药品从中药材种植户收购的部分中药材因管理不善发生霉烂,账面成本为4.55万元(进项税额已抵扣)。
已知: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取得当月勾选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关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A,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中,9%是凭票据实抵扣或凭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是在生产领用农产品当期加计抵扣进项税额。业务(2)6月加计抵扣的进项税额=3.6÷(1-9%)×1%=0.04(万元)。选项BDE,购进固定资产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兼用),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业务(3)并未说明购进的车辆是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生产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所以形成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29.38÷(1+13%)×13%+6×0.5%=3.41(万元)。选项C,业务(6)进项税额转出=4.55÷(1-9%)×9%=0.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