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的描述,正确的是(  )。
  • A.设有固定装置的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 B.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金购买1辆企业自用的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C.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D.自2018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选项B,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的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选项C,对购置日期在2014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说“购置新能源汽车就是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不同期间政策不同,也可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Ⅰ)》第二次万人模考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5月从农民手中购进玉米用于生产玉米碴,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100万元;购进土豆用于生产薯片(当月全部领用),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50万元。上月从农民手中购进的玉米当月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账面成本为10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万元。
  • A.14
  • B.13.01
  • C.12.6
  • D.6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9%税率货物(玉米碴),适用9%扣除率;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薯片),适用10%扣除率。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货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成本=买价-进项税额=买价-买价×扣除率=买价×(1-扣除率),所以推出,买价=成本÷(1-扣除率),进项税额转出=买价×扣除率=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10÷(1-9%)×9%。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50×10%-10÷(1-9%)×9%=13.01(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2月从国内采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10万元、增值税税额105.3万元;当月国内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出口自产货物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690万元。已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0%,月初无留抵税额,相关发票均已在当月抵扣。则下列关于该企业增值税的税务处理中,说法正确的是(  )。
  • A.应缴纳增值税19.5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69万元
  • B.应退增值税65.1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0
  • C.应退增值税69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0
  • D.应退增值税65.1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3.9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90×(13%-10%)=20.7(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150×13%-(105.3-20.7)=-65.1(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690×10%=69(万元),69万元>65.1万元,则当期应退税额为65.1万元,当期免抵税额=69-65.1=3.9(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甲卷烟生产企业的Y牌卷烟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28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税务机关采集Y牌卷烟批发环节价格为每标准条1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类卷烟的批发环节毛利率为20%。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乙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36%加150元/标准箱。该企业当期出厂销售Y牌卷烟300标准箱,则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为(  )元。
  • A.3405000
  • B.3360000
  • C.3321000
  • D.1800000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Y牌卷烟计税价格=100×(1-20%)=80(元/标准条)>28元/标准条,按计税价格确定适用税率,属于甲类卷烟。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300×150+80×300(箱)×250(条/箱)×56%=3405000(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4月为境内乙公司提供广告服务收取含税收入330万元;经营台球厅取得含税收入60万元。则甲公司上述业务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万元。
  • A.0
  • B.1.93
  • C.0.10
  • D.0.19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330+60)÷(1+1%)×1%=3.86(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86×(3%+2%)×50%=0.10(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单选题]2023年11月,户籍为四川的自然人甲销售其拥有的位于深圳的一处别墅,含税售价2500万元,已知此房产购置于2021年8月,购买时支付房价1250万元,甲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 A.57.34
  • B.103.21
  • C.133.33
  • D.59.52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在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甲应缴纳的增值税=(2500-1250)÷(1+5%)×5%=59.52(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