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有关遗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遗赠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将遗赠内容载入遗嘱,不需要受遗赠人同意即可产生法律效力。选项B、D,受遗赠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非自然人,但作为受遗赠人的自然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选项C,遗赠人生前所为的遗赠行为只有到他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受遗赠人才有权取得遗嘱中所指定的遗赠给他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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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二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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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电子商务合同交付时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B,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选项C,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选项D,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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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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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收养的说法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因双方协议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应向公证机关或基层政权机关提出申请,以公证机关发给的收养关系解除的公证书或者基层政权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为准。选项B,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原则上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选项C,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选项D,收养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条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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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在普通合伙企业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中,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选项B不当选,处分动产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选项C不当选,合伙人为他人或合伙企业提供担保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当选)。选项D,普通合伙企业中对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合伙企业的审计业务”是否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未作要求。但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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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2002年4月3日,甲(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男,23周岁)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用于购买甲乙婚后居住房。同年5月,乙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甲为该房屋装修花费3万元。2002年10月8日,乙为投资获取收益,将其个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所得30万元在当地购置1套公寓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03年7月5日甲乙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2003年8月乙将所购公寓房出租。2010年7月甲乙的女儿丙出生。2024年5月10日,因感情不和,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抚养丙并请求分割甲乙的共同财产。法院审理查明:
(1)甲乙对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书面约定;
(2)甲乙共有银行存款300万元(其中25万元是2019年乙因车祸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公寓房所得租金20万元;
(3)2002年8月,乙为购买股票,以个人名义向丁借款10万元未还。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选项A、D、E,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2002年4月3日至2003年4月3日甲乙系同居关系,因甲乙婚姻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要件,故属于无效婚姻、同居关系(婚姻属于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力待定情况,并且可撤销的婚姻关系种类也不同于一般的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种类)。如果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甲乙补办婚姻登记后,其婚姻效力可自甲达到法定婚龄即2003年4月3日起算。(2)选项B,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3)选项C,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例的题眼在,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要求2]
答案解析:(1)选项A、B,在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债务)归个人所有。本题要注意:2002年10月,甲乙并没有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租金作为法定孳息,故属于个人财产。(2)选项C,同理,债务是在同居关系发生期间,故为个人债务。(3)选项D,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一方的个人财产。(4)选项E,鉴于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时婚姻关系尚未成立,因此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C,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C,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由乙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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