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一家建筑公司。2×23年至2×24年,甲公司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23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价款为25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建造一栋厂房,预计合同总成本为2000万元。工程期限为2年,预计2×24年12月31日竣工。假定该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按照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资料二:截至2×23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发生成本1200万元。2×23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1000万元,并于当日将收到的价款1000万元存入银行。
资料三:2×24年1月1日,合同双方同意更改厂房设计,合同价款增加600万元,预计总成本增加500万元。
其他资料: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2×23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建造工程的履约进度=1200÷2000×100%=60%;应确认合同收入=2500×60%=1500(万元)
确认收入: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
贷:合同履约成本1200
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1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000
实际收到价款: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应收账款1000
甲公司重新计算的履约进度=1200÷(2000+500)×100%=48%
应调整合同收入=(2500+600)×48%-1500=-12(万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12
贷:合同结算——收入结转12
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非关联方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将其全资子公司丙公司100%的股权、全资子公司丁公司60%的股权出售给乙公司,上述股权出售后甲公司将丧失对丙公司和丁公司的控制权,但仍然能够对丁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拟出售的股权均符合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2023年对上述事项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