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工商制造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其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甲公司在银行开设有美元账户,甲公司银行存款(美元户)、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余额均为零。甲公司2024年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24年1月9日,甲公司接受乙公司的委托,为其加工生产P产品。用于加工P产品的A材料,甲公司必须从乙公司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且采购价格由乙公司和供应商共同商定。甲公司只能将采购来的A材料用于加工生产P产品,且P产品只能销售给乙公司。2024年2月6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已加工完成的P产品,当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价款320万元,其中300万元为A材料采购款,20万元为受托加工费用。
资料二:2024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600件Q商品,单位成本为0.2万元/件,合同约定的单位售价为0.25万元/件。销售价款150万元已于当日收存银行。同时,甲公司承诺向丙公司提供价格保护,如果未来两个月Q商品价格下降,甲公司将退还其差价。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Q商品未来2个月不降价的概率为60%,每件商品降价0.02万元的概率为30%,每件商品降价0.05万元的概率为10%。税法规定企业应按实际收款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未来发生退还价款时,可以在支付退还金额的当期税前扣除。
资料三:2024年3月8日,甲公司在其网上商城开展促销活动。凡消费0.2万元以上的顾客,可获得一张优惠券,每张优惠券从次月开始在购物时可抵减0.02万元。甲公司当天共销售312万元,价款已全部收存银行。当天共发放500张优惠券,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预计优惠券的兑换率为80%。税法规定企业应按实际收款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优惠券相关的成本可以在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资料四:2024年5月10日,甲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约定以100万美元的价格向客户销售N产品,N产品的总成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2024年7月31日前客户可以无条件退货,甲公司预计退货率为6%。2024年5月31日,甲公司将N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客户获得N产品控制权,甲公司当日收到货款后存入美元账户,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09元人民币。2024年6月30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13元人民币。
其他资料: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2024年3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600×[0.25-(60%×0+30%×0.02+10%×0.05)]=143.4(万元),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25)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3.4
预计负债(150-143.4)6.6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2)120
贷:库存商品 12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6×25%) 1.65
贷:所得税费用 1.65
优惠券单独售价=0.02×500×80%=8(万元),优惠券应分摊的交易价格=312×8/(312+8)=7.8(万元);2024年3月8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312-7.8=304.2(万元)。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312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4.2
合同负债 7.8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8×25%)1.95
贷:所得税费用 1.95
2024年5月31日,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709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7.09×(1-6%)]666.46
预计负债(100×7.09×6%)42.54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1-6%)]470
应收退货成本(500×6%)30
贷:库存商品500
2024年6月30日,甲公司应确认汇兑损益的金额=100×(7.13-7.09)=4(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4
贷:财务费用4
甲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2022年至2024年,甲公司发生的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22年1月1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甲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200万元的研发补助申请。
资料二:2022年2月28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900万元购入M研发设备并立即投入使用,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资料三:2022年4月30日,甲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200万元并存入银行,甲公司将其中的145万元用于购买研发设备,55万元用于补助已经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资料四:2024年6月30日,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M设备对外出售,相关政府补助无须退回。
其他资料: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借:固定资产 900
贷:银行存款 900
2022年4月30日,收到政府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200
贷:递延收益 145
其他收益 55
2022年甲公司应分摊政府补助的金额=145÷(5×12-2)×8=20(万元)
借:递延收益20
贷:其他收益20
2024年6月30日,甲公司尚未分摊完毕的政府补助金额 =145÷58×[58-(8+12+6)]=80(万元)
借:递延收益80
贷:固定资产清理80
借:固定资产清理80
贷:资产处置损益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