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乙按份共有一台电脑,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2024年4月1日,该电脑显示器出现问题,由丙电脑维修部进行维修。2024年4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维修完毕,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另查,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等没有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2024年4月15日,甲、乙仍未来取电脑。2024年4月30日,甲支付了500元的维修费用取回电脑。2024年6月25日,甲将移居外地,遂私自将该电脑出售给自己的朋友戊,戊不知该电脑是甲与乙按份共有,并以市场价格购得该电脑,但电脑还未交付,乙得知后表示反对。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要求1]根据物权法,下列有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
[要求2]下列关于丙对维修费请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要求3]
若甲乙两人均不支付维修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要求4]
下列关于甲、乙、戊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戊没有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 B、甲的处置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 C、甲戊之间的买卖约定无效
- D、戊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不需要归还
- E、戊可以向甲请求违约赔偿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C,E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选项A正确;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E正确。
[要求2]
答案:
A,B,E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可以在其债权内请求甲乙支付任意金额的维修费。
[要求3]
答案:
E
答案解析:留置权人变价处分财产须先行催告,债务人在催告期内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方可行使变价处分权,催告期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应不少于60日。
[要求4]
答案:
A,E
答案解析:该电脑尚未交付,戊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选项D错误),无法取得电脑所有权(选项A正确),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选项E正确);甲戊之间的买卖约定仍然有效,选项C错误;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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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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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因病去世,留有遗嘱。甲的女儿乙依照甲的遗嘱继承了一独资公司。乙取得该公司的法律原因属于( )。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乙取得公司所有权需要甲的遗嘱和甲死亡两个事实,属于事实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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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将自己相机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又将相机卖给丙,并与丙约定于租期届满时由丙直接向乙请求返还相机。甲与丙之间变动物权的交付方式属于( )。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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