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债权人甲下落不明,为履行到期债务,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甲乙之前没有关于标的物提存的约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提存费用由甲负担
  • B.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
  • C.甲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 D.若甲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扣除提存费后由国家所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甲)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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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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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单选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机关不得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其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 B.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减免加处的罚款或滞纳金
  • C.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经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并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D.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其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这是人性化的规定,对象仅指居民生活。选项A错误。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滞纳金。选项B中的“应当”表述错误。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即尊重当事人的休息权,防止搞“突然袭击”和扰民,但也不是绝对的,紧急情况除外。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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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表述错误的是(  )。

  • A.采取招标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不包括国有土地
  • C.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 D.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该权利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权利人借此得以在国有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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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 A.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
  • B.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 C.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 D.债务人请求延期履行
  • E.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C、E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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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于2018年1月设立,20246月被申请破产,管理人发现甲公司大股东张某一直担任董事长但尚未履行出资义务,且张某在2023年底公司发生破产原因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仍然领取了高额的工资和绩效奖金。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 A.张某的出资义务可以不再履行,因已过诉讼时效
  • B.张某领取的工资应当由管理人追回,以此形成的债权按拖欠职工工资处理
  • C.张某领取的工资应当由管理人追回,以此形成的债权按普通债权处理
  • D.张某领取的绩效奖金应当由管理人追回,以此形成的债权按普通债权处理
  • E.张某领取的绩效奖金应当由管理人追回,以此形成的债权按拖欠职工工资处理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或返还,不受出资期限、诉讼时效的限制,选项A错误;张某领取的工资应当由管理人追回,以此形成的债权如果在平均工资范围内,按职工工资处理,超出平均工资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选项B、C错误;张某领取的绩效奖金应当由管理人追回,以此形成的债权按普通债权处理,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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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448日,甲在乙的礼品店看到一个进口床垫,标价5万元,遂决定购买,作为送给姐姐丙的结婚礼物。甲当即向乙表示购买,并表明是赠送给丙的礼物,双方商定于412日10时由乙将甲订购的床垫送至丙家当晚,甲告诉丙赠与床垫一事,丙欣然接受。412日,乙派店员丁按约定的时间将床垫送至丙家,丙因临时有急事出门不在家而不能受领。丁在返回途中,不幸被违章超速行驶的快递员戊驾车撞倒,致床垫完全损毁。因乙要求甲支付5万元购买床垫价款遭拒而引发纠纷。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乙之间成立的是“床垫买卖合同”,属于诺成、不要式、典型(有名)、有偿、双务合同。

[要求2]
答案解析:甲丙之间成立的是“床垫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典型(有名)、无偿、单务、不要式合同。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丁无侵权的故意,也未实施侵权的行为,丁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选项B乙与丙之间不存在买卖床垫的事实,无论床垫是否毁损,乙均无权要求丙支付床垫的买价5万元;选项C:在床垫遭戊撞毁之后,乙有权基于其物权受侵害而向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选项D根据民法典608条的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乙方不承担床垫毁损的风险,其已经如约履行送货义务,有权要求甲支付床垫的买价;选项E床垫尚未交付,其所有权仍归乙

[要求4]
答案解析:(1)床垫已经毁损,甲、乙无法实现交付该特定标的物,选项A、C错误;(2)在丙受领迟延发生时,床垫毁损的风险已转移至买方甲,并基于丙与甲之间的赠与关系,在(法学上的)同一时点转移至受赠人丙承担;故丙无权再次要求甲和乙向自己交付赠与标的物床垫,但可请求乙让渡对戊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3)因交付未完成,丙不享有床垫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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