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2023年企业所得税时,可计入经费支出的捐赠支出为( )万元。
核定征收2023年企业所得税时,该机构经费支出总额为( )万元。
核定征收后,2023年该机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A、4.32
- B、5.21
- C、5.43
- D、6.09
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包括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购置费用应计入经费支出。应计入经费支出的费用合计=10+30=40(万元)。


2023年2月某企业在没有破产的情况下与雇员陈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陈某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87500元。假定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元,陈某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超过上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87500-10000×3=57500(元),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7500×10%-2520=323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成本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 )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因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成本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下列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资产,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账面净值确定,选项A、B不当选。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下列捐赠可以全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有( )。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对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中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人员,2023年1~12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取得工资收入18400元。
(2)3月转让其2019年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230万元,不含增值税,转让过程中支付可在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13.8万元。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10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3)6月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某重大经济案件,获得公安部门奖金2万元,已取得公安部门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
(4)8月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抽奖活动,取得中奖收入30000元。将其中的10000元通过市教育局捐赠给贫困地区。
(5)9月从持有5个月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6)11月,因帮助公司解决了技术难题,获得公司奖金60000元。
(7)12月,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20000元。
已知:张先生的独生女就读于某大学二年级;和妻子的首套住房贷款合同于2023年1月底终止(20年内);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约定由张先生税前扣除。张先生父母年纪均已过60周岁,与其姐姐约定平均分摊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当年发生购买保健药品支出20000元(与基本医保不相关)。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先生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0-100-13.8-3)×10000×20%=226400(元)。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00×30%=9000(元),小于实际捐赠金额10000元,所以个人所得税税前只能扣除捐赠额9000元。张先生中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9000)×20%=42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选项C当选;保健药品支出不得扣除,选项D当选。
①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18400×12+60000+20000×(1-20%)=296800(元);
②全年减除费用=60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2000×12+1000+1500×12=43000(元);
扣除项合计=60000+43000=103000(元);
③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96800-103000=193800(元);
④综合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93800×20%-16920=218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