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居民企业为商业企业,2023年12月31日归还关联企业一年期借款本金1200万元,另支付利息费用90万元(关联企业对该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480万元)。同期该企业向建设银行贷款1000万,借款期1年,年利息58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关联企业利息费用调整金额是( )万元。

下列各项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税前扣除,选项A不当选;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不当选;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选项C当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烟草宣传费,不得税前扣除,选项D不当选。

下列对车船税的相关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A,车船税属于财产税;选项B,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中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人员,2023年1~12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取得工资收入18400元。
(2)3月转让其2019年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230万元,不含增值税,转让过程中支付可在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13.8万元。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10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3)6月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某重大经济案件,获得公安部门奖金2万元,已取得公安部门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
(4)8月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抽奖活动,取得中奖收入30000元。将其中的10000元通过市教育局捐赠给贫困地区。
(5)9月从持有5个月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6)11月,因帮助公司解决了技术难题,获得公司奖金60000元。
(7)12月,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20000元。
已知:张先生的独生女就读于某大学二年级;和妻子的首套住房贷款合同于2023年1月底终止(20年内);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约定由张先生税前扣除。张先生父母年纪均已过60周岁,与其姐姐约定平均分摊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当年发生购买保健药品支出20000元(与基本医保不相关)。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先生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0-100-13.8-3)×10000×20%=226400(元)。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00×30%=9000(元),小于实际捐赠金额10000元,所以个人所得税税前只能扣除捐赠额9000元。张先生中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9000)×20%=42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选项C当选;保健药品支出不得扣除,选项D当选。
①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18400×12+60000+20000×(1-20%)=296800(元);
②全年减除费用=60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2000×12+1000+1500×12=43000(元);
扣除项合计=60000+43000=103000(元);
③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96800-103000=193800(元);
④综合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93800×20%-16920=218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