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企业筹建期间相关业务税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3年的时间内进行摊销;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
甲运输公司2023年7月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法律咨询合同,合同约定咨询费金额共计100万元,另外作为承运方签订一份运输合同,总金额400万元,甲公司随后将其中的100万元运输业务转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印花税( )元。
企业发生的下列资产处置行为应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
改变资产的形状、结构或性能,资产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无需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选项D、E不当选。
中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人员,2023年1~12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取得工资收入18400元。
(2)3月转让其2019年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230万元,不含增值税,转让过程中支付可在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13.8万元。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10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3)6月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某重大经济案件,获得公安部门奖金2万元,已取得公安部门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
(4)8月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抽奖活动,取得中奖收入30000元。将其中的10000元通过市教育局捐赠给贫困地区。
(5)9月从持有5个月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6)11月,因帮助公司解决了技术难题,获得公司奖金60000元。
(7)12月,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20000元。
已知:张先生的独生女就读于某大学二年级;和妻子的首套住房贷款合同于2023年1月底终止(20年内);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约定由张先生税前扣除。张先生父母年纪均已过60周岁,与其姐姐约定平均分摊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当年发生购买保健药品支出20000元(与基本医保不相关)。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先生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0-100-13.8-3)×10000×20%=226400(元)。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00×30%=9000(元),小于实际捐赠金额10000元,所以个人所得税税前只能扣除捐赠额9000元。张先生中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9000)×20%=42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选项C当选;保健药品支出不得扣除,选项D当选。
①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18400×12+60000+20000×(1-20%)=296800(元);
②全年减除费用=60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2000×12+1000+1500×12=43000(元);
扣除项合计=60000+43000=103000(元);
③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96800-103000=193800(元);
④综合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93800×20%-16920=21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