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小问共3分。
该超市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1分)
理由: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其中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上述超市在此期间内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加上查补的销售额共503万元(498+5)超过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的规定。(2分)
(2)本小问共2分。
超市应于2023年6月15日纳税申报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本小问共3分。
纳税人采取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1分)。
对纳税人偷税(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分)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选项A,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选项B,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相关的资料留存备查。选项D,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纳税信用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下列处理符合规定的有( )。
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

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4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根据下列要求回答问题:
(1)若该企业想要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2)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可以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金额是多少?请简述理由。
(3)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可以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金额是多少?请简述理由。
(4)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多少?
(1)本小问共4分。
①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1分);②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1分);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1分);④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1分)。
(2)本小问共1.5分。
可以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80万元(0.5分)。理由: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分)
(3)本小问共1.5分。
可以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100万元(0.5分)。理由: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1分)
(4)本小问共1分。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0。

某加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24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派员对其2019年1月~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9年1月份有一笔加工业务,收入5.65万元。由于对方没有索取发票,因此没有确认收入,而是将款项直接汇入股东个人账户,未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相应的成本费用却进行了结转。
经稽查相应程序,朝阳区税务局于2024年8月5日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送达该加工厂,要求企业在15日内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0.5‰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2倍的罚款。
收到处罚决定后,企业于2024年8月30日到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手续,并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
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欲聘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要求:
(1)判断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及相关人员作出的各项处理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如果可以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简要说明理由。
(3)信达税务师事务所可否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应向客户提出何种建议?简要说明理由。
(1)本小问共5分。
①税务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应该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决定是正确的。(1分)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该企业隐瞒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结果,属于偷税,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没有期限限制(1分)。对于偷税,罚款的数额是未缴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因此2倍罚款的数额符合法律规定。(1分)
②企业于2024年8月30日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时,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是正确的(1分)。因为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1分)
(2)本小问共2分。
①可以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因为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中包括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和税务行政处罚行为。(1分)
②应该向北京市税务局提起税务行政复议。(1分)
因为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本小问共1分。
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该事项的委托。因为代理税务行政复议是涉税服务范围之一。鉴于税务机关的处罚并无差错,应建议委托人接受处罚而不是接受委托去进行税务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