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应当由付款方企业开具收购发票。
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开具的发票: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选项A);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4)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
①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部分的通行费(选项C);
②ETC预付费客户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预付款(选项D)。
(5)建筑服务预收款;
(6)不征税自来水——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8)代收印花税、代收车船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选项E)、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有奖发票奖金支付等。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款征收方式的是( )。
选项D,邮寄申报属于纳税申报的方式,不属于税款征收的方式。税款征收的方式包括: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
下列发票可以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凭证的是( )。
选项D,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通行费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以及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和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策划特点的有( )。
税收策划是随着涉税专业服务发展而产生的专业性强、层次高的咨询服务,有如下特点:(1)合法性;(2)策划性;(3)目的性;(4)适用性。
某地方特色超市系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75万元,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自行申报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98万元,2023年5月份税务机关对该纳税人进行纳税稽查,发现该超市2022年2月隐瞒不含税销售收入5万元,该超市在规定申报期内申报了该项收入的销售额,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要求
(1)该超市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请说明理由。
(2)如果该超市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其应该在什么时间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纳税人隐瞒收入属于何种行为,税务局应如何进行处罚?
(1)本小问共3分。
该超市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1分)
理由: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其中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上述超市在此期间内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加上查补的销售额共503万元(498+5)超过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的规定。(2分)
(2)本小问共2分。
超市应于2023年6月15日纳税申报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本小问共3分。
纳税人采取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1分)。
对纳税人偷税(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分)
某商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10日从外地某机械厂购进电扇一批,机械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商贸公司业务人员。2023年8月12日商贸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
(1)商贸公司对于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该如何处理?
(2)如果商贸公司的业务员仅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那么商贸公司该如何处理取得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如果商贸公司的业务员仅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那么商贸公司该如何处理取得记账凭证?
(4)商贸公司丢失发票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1)本小问共2分。
自2020年1月起,商贸公司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商贸公司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本小问共2分。
商贸公司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本小问共2分。
商贸公司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4)本小问共2分。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