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成本法还是权益法,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投资单位都需要做账务处理。本题表述错误。


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兴建一栋厂房,预计工期18个月。相关资料如下:
(1)2023年1月1日,甲公司向银行专门借款4000万元, 期限为3年, 年利率为4%。除专门借款外,公司仅有一笔一般借款7200万元,于 2021年1月1日借入,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借款利息均于每年年末计提并于次年1月1日支付。甲公司将专门借款中未支出的部分全部存放银行,月利率为0.25%。
(2) 由于施工前相关手续办理等原因, 厂房于2023年3月1日才开始动工兴建。
(3)有关工程支出情况如下:2023 年3月1 日,支出1700 万元;2023 年8 月1 日,支出3500 万元; 2024 年1 月1 日,支出1500 万元;2024年6月1日,支出3600万元。
(4)工程于2024年12月31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工程于2023年9 月1 日至12月31日停工4个月。
其他资料: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
资本化期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判断: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应当暂停资本化。
理由:因施工质量问题停工属于非正常中断,且停工时间连续超过了3个月(实际停工4个月),满足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条件,故应当暂停资本化。
2023年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的总利息金额=4000×4%×6/12=80(万元)
2023年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未支出部分的利息收益=(4000-1700)×0.25%×5=28.75(万元)
2023年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金额=80-28.75=51.25(万元)
2023年占用一般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1700+3500-4000)×1/12=100(万元)
2024年占用一般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1700+3500+1500-4000)×12/12+3600×7/12=4800(万元)
2024年专门借款利息应予资本化的金额=4000×4%=160(万元)
2024年一般借款利息应予资本化的金额=4800×6%=288(万元)
2024年借款利息应予资本化的金额=160+288=448(万元)
甲公司2024年年末计提借款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448
财务费用144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4000×4%+7200×6%)592

甲公司2023年度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为12000万元,假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3年1月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余额均为零。甲公司2023年发生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22年12月20日,以银行存款5000万元购入一栋写字楼用于经营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租赁开始日为2023年1月1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税法规定,该写字楼按照使用寿命4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2023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5240万元。
资料二:2023年11月5日,取得乙公司股票20万股,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为600万元。该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入账金额一致。2023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550万元。税法规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转让时一并计入转让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料三: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销售商品预计产品质量保证费用600万元。税法规定,预计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在未实际发生保修费用支出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23 年12 月31 日,自客户收到一笔合同预付款,金额为2500万元,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将其作为合同负债核算。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款项也不应计入取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交所得税。
资料五:2022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5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3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假定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23年1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进行摊销。税法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10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
其他资料: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判断: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023年末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5240万元;计税基础=5000-5000/40=4875(万元),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65万元(5240-4875),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65×25%=91.25(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9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91.25
判断: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23年12月31日,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期末公允价值550万元,计税基础为初始取得的成本6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万元(600-550),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25%=12.5(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
贷:其他综合收益12.5
判断: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23年12月31日,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计税基础=600-600=0,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50万元(600×25%)。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50
贷:所得税费用150
判断: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理由:2023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税法规定,该款项也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判断: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理由: 2023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200-1200/10=1080(万元),计税基础=1200×200%-1200×200%/10=2160(万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1080万元为暂时性差异,但该差异产生于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并非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2023年应交所得税=(12000-365+600-1200/10×100%)×25%=3028.75(万元)
2023年递延所得税费用的金额=91.25-150=-58.75(万元)
2023年所得税费用=3028.75-58.75=2970(万元)

选项A不当选: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其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以确认。
选项C不当选:捐赠承诺不满足非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不能确认为捐赠收入。


选项ABC均不属于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状况,所以,均不属于日后调整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