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题5分)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函证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A注册会计师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向甲公司的供应商乙公司函证应付账款,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A注册会计师联系乙公司予以跟进,同时在重新核实原地址的准确性后再次发出询证函,仍未收到回函,A注册会计师将其视为审计范围受限,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2)A注册会计师收到的一份应付账款回函显示存在3000元差异,甲公司管理层解释是供应商多发出原材料导致,由于回函差异明显小于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A注册会计师将询问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因仅实施替代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A注册会计师就一份重要的询证函通过电话与被询证方确认了函证信息并被告知回函已寄出,于当日出具了审计报告。A注册会计师于次日收到回函,结果满意。
(4)甲公司未对货到票未到的原材料进行暂估。A注册会计师从应付账款明细账中选取90%的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要求供应商在询证函中填列余额信息。
(5)A注册会计师向丙公司函证了2023年度甲公司向丙公司的销售金额,回函相符。因在随后实施的收入截止测试中发现,甲公司将一笔应在2024年度确认的收入计入2023年度,A注册会计师根据调整后的金额再次向丙公司函证,回函相符,据此认可了函证结果。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第(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0.5分)。如果仍未收到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0.5分)。
(2)不恰当(0.5分)。仅实施询问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还应当进一步调查差异的原因(0.5分)。
(3)不恰当(0.5分)。口头回复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审计报告日前审计工作未完成/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0.5分)。
(4)不恰当(0.5分)。应当从供应商清单中选取函证对象/从应付账款明细账中选取函证对象不足以应对低估风险(0.5分)。
(5)不恰当(0.5分)。被询证者的客观性存疑/可能存在串通舞弊风险/回函不可靠/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回函,应当评价其对评估的相关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