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2年1月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浮动抵押合同,甲公司的抵押登记应当在哪里办理?甲公司的抵押权设立的日期为哪一天?说明理由。
(3)2022年3月20日,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在4月2日之前不要出售其从乙公司购买的产品?说明理由。
(4)乙公司认为因甲公司原因导致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乙公司不再对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2022年4月28日,乙公司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说明理由。
(6)2022年5月6日,张某能否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说明理由。
乙公司不再对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支票提示付款的期限是出票日起10日。未在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影响的是对除了出票人以外前手的追索 ,而出票人的票据责任不解除。本题中,出票日是4月1日 ,甲提示付款是4月15日,未在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出票人乙公司仍承担票据责任。
乙公司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本题中,出租人甲公司在出卖房屋前未履行法定通知义务, 通知承租人乙公司,确实对其优先购买权造成侵害,乙公司可以据此主张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故乙公司的诉求法院不应支持。
张某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者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提出损害赔偿时,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张某应先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以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李某,只有当监事会接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张某才可以以自己名义提出股东代表诉讼。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票据上更改特定记载事项的,将导致票据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该记载事项的是( )。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选项D当选。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前甲已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李某向王某借款2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王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李某不能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清偿借款本息。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相关责任承担表述中,错误的有(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选项B当选;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C当选。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选项 A不当选;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选项 B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