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有(    )。
  • A.投保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
  • B.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 C.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的
  • D.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具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情形有:(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3)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4)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的或者保险人要求增加保险费被拒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5)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6)自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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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万人模考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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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期间为(    )。
  • A.10日  
  • B.15日   
  • C.6个月
  • D.2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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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是(    )。
  • A.吴某故意将赝品古董指述成真品,以高价卖给不知情的钱某
  • B.7周岁的赵某未经父母同意给喜欢的游戏充值600元
  • C.孙某从李某处购买自制枪支用于打猎
  • 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郑某花费5 0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以下属于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的情形:(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受欺诈的;(3)受胁迫的;(4)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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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发行人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且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30%,剩余数量应当在6个月内发行完毕
  • B.发行人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且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数量应当在6个月内发行完毕
  • C.发行人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且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30%,剩余数量应当在 12个月内发行完毕
  • D.发行人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且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中国证监会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予以注册决定,自注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且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发行人自行确定。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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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甲公司董事王某和李某为多年好友,在一次聊天中,王某将甲公司未公开的重要信息透露给李某,李某在获取信息后,大量的购买了甲公司的证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王某的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

  • A.王某的行为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 B.王某的行为属于虚假陈述行为
  • C.王某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 D.王某的行为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内幕交易行为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内幕交易的主体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行为特征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接受内幕信息的人依此买卖证券的,也属于内幕交易行为。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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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4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设备保修期过后,该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且在某次事故中造成员工李某受伤。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维修义务,承担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对李某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表示拒绝,乙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租金。

已知:对于租赁物维修义务,以及租赁物不符合约定及其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责任承担,融资租赁合同未作特别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不应履行维修义务。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承担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不应承担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不应对李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对第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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