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题16分)某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2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销售货物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对应的成本为5100万元。
(2)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700万元,与之相应的成本及税费为100万元。
(3)当年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300万元(已独立核算管理)、业务招待费80万元。
(4)当年发生销售费用18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用1500万元。
(5)当年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
(6)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80万元。
(7)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为400万元(含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3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8万元。
(8)当年发生营业外支出共计130万元。
(9)上述营业外支出中,包含违约金5万元,税收滞纳金7万元,补缴高管个人所得税15万元。
(10)当年税金及附加科目共列支2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研发活动截止当年末尚未形成无形资产;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0×100%=300(万元)。(1分)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①=(8000+700)×5‰=43.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②=80×60%=48(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3.5=36.5(万元)。(1分)
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700)×15%=1305(万元)。
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1305=195(万元)。
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100%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1分)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14%=5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56=64(万元)。(1分)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8=10(万元)。(1分)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8%=3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32=1(万元)。(1分)
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700-100-500)×50%=5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50×25%=12.5(万元)。
其他应税所得应纳所得税额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78.5-50)×15%=4.28(万元)。
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12.5+4.28=16.78(万元)。(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