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属于会计政策,选项A错误;确定累积影响数时,应当考虑由于损益变化所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变化,选项C错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国家没有发布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选项D错误。




长江公司2022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 700万元,普通股平均每股市价为6元,2022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2022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6 000万股。
(2)2022年1月1日,长江公司按面值发行5 000万元的3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2%,利息每年年末计息一次。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转股价格每股10元,即100元的债券可转化为10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在初始确认时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负债和权益的分拆。假设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无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3%。
(3)2022年1月1日,长江公司发行1 2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23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在行权日以每股5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新发行的1股普通股。
(4)2022年4月1日,长江公司新发行普通股2 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元。
(5)2022年11月1日,长江公司以每股5元回购600万股普通股以备激励员工。
长江公司按月计算每股收益的时间权数,企业所得税税率 25%,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6000+2000×9/12-600×2/12=7400(万股);基本每股收益=3700÷7400=0.5(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公允价值=5000×2%×(P/A,3%,3)+5000×(P/F,3%,3)=100×2.8286十5000×0.9151=4858.36(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4858.36×3%×(1一25%)=109.31(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5000÷10=500(万股);长江公司2022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而计算的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09.31÷500=0.22(元)。
长江公司2022年因发行认股权证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200—1200×5/6=200(万股)。
长江公司2022年稀释每股收益=(3700+109.31)/(7400+500+200)=0.4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