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设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105×(P/F,5%,1)+105×(P/F,5%,2)+105×(P/F,5%,3)+105×(P/F,5%,4)=105×0.9524+105×0.9070+105×0.8638+105×0.8227=372.32(万元),甲设备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410-26=384(万元)。华山公司应按二者孰高确认可收回金额,即384万元。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缴增值税,并确认为应缴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黄河公司2022年2月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00+80)×450-80×500=266000(元)=26.6(万元)。
X、Y、Z三种产品的单独售价合计为16万元,而该合同的价格为14万元,因此该合同的折扣为2万元,由于黄河公司经常将Y产品和Z产品组合在一起以6万元的价格销售,该价格与Y产品和Z产品单独售价合计金额的差额为2万元,与该合同的折扣一致,而X产品单独销售的价格与其单独售价一致,证明该合同的折扣仅应归属于Y产品和Z产品。因此,在该合同下,分摊至X产品的交易价格为8万元,分摊至Y产品和Z产品的交易价格合计为6万元,黄河公司应当进一步按照Y产品和Z产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该价格在二者之间进行分摊。因此,各产品分摊的交易价格分别为:X产品为8万元;Y产品为1.5万元(2/8×6),Z产品为4.5万元(6/8×6)。
价格折让是市场条件的变化引发,这种变化是黄河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根据其所获得的相关信息无法合理预期的,由此导致的合同各方达成协议批准对原合同价格做出的变更,不属于可变对价,应作为合同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合同变更未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黄河公司已转让的商品(已转让的50件M产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未转让的100件M产品)之间可明确区分,因此,该合同变更应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
实际退回15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调整2022年财务报表,故对2023年利润总额的影响为0。
对黄河公司2022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960×450×13%+140000×13%+(1280×50+100×1050)×13%+(200-15)×180×13%=100659(元)。
对黄河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额=960×(450-380)+(140000-100000)+(1280×50+100×1050-960×150)+(180-120)×(200-15)=143300(元)。

甲公司2021年度该专利技术应摊销的金额=800÷5=16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前账面价值=800-160=640(万元),应计提的减值金额=640-560=80(万元),2021年减值后该专利技术账面价值=640-80=560(万元),2022年度该专利技术应摊销的金额=560÷4=140(万元)。
2022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入账价值=300×3.4651=1039.53(万元),2022年12月31日,确认当期利息费用金额=1039.53×6%=62.3718(万元),选项B错误;2022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1039.53+62.3718=1101.90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00-(1101.9018-300)×6%=251.8859(万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租赁负债”项目期末余额=1101.9018-251.8859=850.0159(万元),选项C错误;2022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原值=300+1039.53=1339.53(万元),选项D错误;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使用权资产”项目期末余额=1339.53-1339.53/5=1071.624(万元),选项E正确;甲公司2022年1月1日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甲公司因租赁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39.53-0)×15%=155.9295(万元),2022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的计税基础为0,甲公司因使用权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339.53-0)×15%=200.9295(万元),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使用权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200.9295-(1071.624-0)×15%=40.1859(万元),甲公司因租赁负债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1101.9018-0)×15%-155.9295=9.3558(万元);2022年度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200.9295-155.9295-40.1859-9.3558=-4.5417(万元),选项A正确。
2022年末甲公司该设备的账面价值=350-5.6=344.4(万元),2022年末甲公司该设备的计税基础为0,甲公司该设备对2022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的影响金额=(344.4-0)×15%=51.66(万元)。
因甲公司服从判决并支付赔偿款,并且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期间及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因而可以直接调整2022年度的当期所得税,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的影响金额为0。
甲公司2022年度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3200-(160-140)-300+1339.53/5+62.3718-(350-5.6)-350=2515.88(万元)。
2022年度应交所得税=2515.88×15%=377.38(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160-140)×15%-4.5417+51.66=50.1183(万元),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列报金额=377.38+50.1183=427.50(万元)。

外币预收账款属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除其外币价值发生变动外,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选项D错误;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后,再计提减值准备,选项E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