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0.47
- B、0.48
- C、0.49
- D、0.50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6000+2000×9/12-600×2/12=7400(万股);基本每股收益=3700÷7400=0.5(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公允价值=5000×2%×(P/A,3%,3)+5000×(P/F,3%,3)=100×2.8286十5000×0.9151=4858.36(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4858.36×3%×(1一25%)=109.31(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5000÷10=500(万股);长江公司2022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而计算的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09.31÷500=0.22(元)。
长江公司2022年因发行认股权证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200—1200×5/6=200(万股)。
长江公司2022年稀释每股收益=(3700+109.31)/(7400+500+200)=0.47(元)。




黄河公司为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2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3年4月18日。2022 年至2023年发生的有关销售业务如下:
(1)2022年1月5日,与甲公司签订合同,销售单位成本为380元的 W 产品一批, 协议约定如下:甲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采购量不超过800件,每件产品销售价格为5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第一季度采购量超过800件,每件产品销售价格为450元。 因甲公司1月实际采购只有80件,黄河公司预计甲公司第一季度采购量不超过800件。 2022年2月,甲公司完成产能升级而增加了W产品的采购量,当月采购600件,黄河公司重新预计甲公司第一季度采购量将超过800件。截至2022年3月末,甲公司第一季度实际采购量为960件,以银行存款支付。
(2)2022年2月10日,黄河公司向乙公司组合销售 X、Y、Z 产品,合同总价为14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产品总成本为10万元。X 产品单独售价为8万元,Y 产品和Z产品的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采用市场调整法估计Y产品的单独售价为2万元, 采用成本加成法估计Z产品单独售价为6 万元,黄河公司经常以8万元的价格单独销售X产品;并将Y产品和Z产品组合以6万元的价格销售,黄河公司当日交付全部产品, 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款项。
(3)2022年3月1日,黄河公司和丙公司签署M产品销售合同,每件售价1 28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无折扣、折让,销售数量为150件,单位成本是960元。当 日黄河公司交付50件M产品,剩余M产品在3个月内交付。4月1日,市场上出现竞争产品,单价为每件1 050元,为维护客户关系,当日黄河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将剩余的100件M产品按每件1 050元的价格销售。黄河公司于5月30日交付剩余产品,款项存入银行。
(4)2022年11月1日,黄河公司向丁公司销售200件N产品,单位售价为180元 (不含增值税,下同),单位成本为120 元,产品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同时销售协议约定,丁公司应于2022年12月31日支付货款,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丁公司有权退回没有损毁的N产品。黄河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N产品的退货率为20%。 2022年12月31日,黄河公司重新估计退货率为10%。2023年3月31日,N产品实际退回15件。
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黄河公司2022年2月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00+80)×450-80×500=266000(元)=26.6(万元)。
X、Y、Z三种产品的单独售价合计为16万元,而该合同的价格为14万元,因此该合同的折扣为2万元,由于黄河公司经常将Y产品和Z产品组合在一起以6万元的价格销售,该价格与Y产品和Z产品单独售价合计金额的差额为2万元,与该合同的折扣一致,而X产品单独销售的价格与其单独售价一致,证明该合同的折扣仅应归属于Y产品和Z产品。因此,在该合同下,分摊至X产品的交易价格为8万元,分摊至Y产品和Z产品的交易价格合计为6万元,黄河公司应当进一步按照Y产品和Z产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该价格在二者之间进行分摊。因此,各产品分摊的交易价格分别为:X产品为8万元;Y产品为1.5万元(2/8×6),Z产品为4.5万元(6/8×6)。
价格折让是市场条件的变化引发,这种变化是黄河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根据其所获得的相关信息无法合理预期的,由此导致的合同各方达成协议批准对原合同价格做出的变更,不属于可变对价,应作为合同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合同变更未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黄河公司已转让的商品(已转让的50件M产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未转让的100件M产品)之间可明确区分,因此,该合同变更应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
实际退回15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调整2022年财务报表,故对2023年利润总额的影响为0。
对黄河公司2023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960×450×13%+140000×13%+(1280×50+100×1050)×13%+(200-15)×180×13%=100659(元)。
对黄河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额=960×(450-380)+(140000-100000)+(1280×50+100×1050-960×150)+(180-120)×(200-15)=143300(元)。

甲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2022年1月1日
借:债权投资——成本 1000
——利息调整 50
贷:银行存款 (1045+5)1050
2022年1月1日确认债券投资成本为1050万元,选项C不正确。
2022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1000×5%)50
贷:投资收益 (1050×4%)42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8
2022年12月31日,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1050-8=1042(万元),选项A、D正确。
2023年1月1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1000
——利息调整 42
——公允价值变动 58
贷:债权投资——成本 1000
——利息调整 42
其他综合收益 58
2023年1月1日确认其他债权投资1100万元,选项B不正确,选项E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