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起诉,登记失效。该期限是(    )。
  • A.90日
  • B.60日
  • C.15日
  • D.30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 异议登记失效。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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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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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中,无效的有(    )。

  • A.

    赵某与钱某在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因纠纷赵某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了该合同

  • B.

    刘某与15周岁的吴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订立的仲裁协议

  • C.

    郑某采取胁迫手段,迫使王某与其订立的仲裁协议

  • D.

    孙某与李某因继承纠纷订立的仲裁协议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无效的仲裁协议包括:(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适用范围。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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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

  • A.

    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 B.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 C.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 D.

    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选项A、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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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判断题]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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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2023年1月5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会选举7个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某任董事长、赵某任副董事长。

2023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王某因突发疾病未能出席。赵某主持了该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钱某、孙某、李某出席了该次会议,董事周某、吴某因故未能出席,分别书面委托钱某、孙某代其表决。

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是解聘承接甲公司审计业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赵某认为,董事会有权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解聘。钱某认为,应该允许乙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后再进行表决,不同意解聘。但周某给钱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同意解聘。孙某同意解聘,但吴某给孙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不同意解聘。李某弃权。赵某认为,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钱某表示不认同。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赵某主持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的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要求3]
答案解析:

该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赵某、周某、孙某表示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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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2023年8月,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 A.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A,公司于2021年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A负主要责任

  • B.

    2006年6月出生的王某,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C.

    某公司董事B,某年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被判刑,刑满释放刚满3年

  • D.

    某公司董事C,2021年公司破产清算,C负有个人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察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选项 C 不当选;(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选项 D 不当选;(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选项 A 不当选;(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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