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张某出租仓库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张某80万元的投资收益,正确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为( )。
计算张某2023年应税经营所得时,可扣除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合计( )万元。
张某2023年度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正确有( )。
- A、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计算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B、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一律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 C、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年度经营亏损可相互弥补
- D、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人
- E、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023年张某出租仓库应缴纳房产税=[5000000×(1-20%)×1.2%÷12×11+20000×12%]×50%=23200(元)。
应缴纳印花税=20000×(12×2-2)×1‰×50%=220(元)。
2023年张某合计应缴纳仓库的房产税和印花税=23200+220=23420(元)。
可以扣除的主营业务成本为70-10=6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60%=3.6(万元),扣除限额2=120×5‰=0.6(万元),业务招待费只能扣除0.6万元。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10-6+0.6=4.6(万元)。
可扣除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合计为60+4.6=64.6(万元)。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20-60-3-18-4.6-8-5+60-6=75.4(万元)。
张某2023年度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5.4×35%-6.55=19.84(万元)。
选项A,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其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选项C,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下列关于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的说法,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选项A、C,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选项B、D,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甲企业在2022年8月以300万元现金直接投资于乙企业,取得乙企业30%的股权,2022年乙企业的税后利润100万元,2023年8月甲企业转让乙企业的股权,取得股权转让收入650万元,此时乙企业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共200万元。甲企业应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股权转让所得=650-300=350(万元)。
2021年注册成立的某机械制造企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企业职工总人数280人(其中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40人,大专以上学历职工140人),营业收入720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销售成本3100万元,税金及附加70万元,销售费用1850万元,管理费用730万元,财务费用28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企业自行核算的会计利润总额为1370万元,拟以此为基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年3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2023年度企业核算中存在以下情况,该企业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1)营业收入中含单独计算的转让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特许收入1280万元(其中包括该独占许可使用权相关原材料转让收入20万元)。经确认准予扣除的与转让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相关的成本为270万元,相关税金及附加30万元。与转让原材料收入相关成本10万元。
(2)10月购置新燃油商用车一辆,支付不含税购置金额24万元,缴纳车辆购置税2.4万元,当月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投入使用。该商用车2023年度既未计提折旧,也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3)销售费用中含全年支出的广告费1200万元,以及支付给合法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产品推销佣金240万元,(其中转账支付200万元,现金支付40万元),依据服务协议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推销收入金额共计3000万元。
(4)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符合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规定的新产品境内研发费用430万元。
(5)计入成本费用中合理的实发工资总额4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发生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6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燃油车用直线法折旧,年限4年,无残值;车船税年税额1200元/辆;不考虑转让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应分摊的期间费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E,对职工学历无要求。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销售收入的15%,扣除限额为7200×15%=1080(万元),实际发生额1200万元,应纳税调增1200-1080=120(万元)。
发生的佣金扣除限额为合同收入金额的5%,则扣除限额=3000×5%=150(万元),实际发生佣金支出240万元,其中现金转账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佣金支出应纳税调增=240-150=90(万元)。
广告费和佣金合计应纳税调增=120+90=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7200×5‰=36(万元),扣除限额2=80×60%=48(万元),扣除限额为36万元,实际发生金额80万元,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80-36=44(万元)。
研发费用可以加计100%扣除,则研发费用应纳税调减4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50×8%=36(万元),实际发生额46万元,应纳税调增46-36=1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50×14%=63(万元),实际发生额75万元,应纳税调增75-63=12(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50×2%=9(万元),实际拨缴8万元,未超过限额,无须纳税调整。
则合计应纳税调整金额=44-430+10+12=-364(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1370-960-1.13+210-364)×15%+(960-500)×50%×25%=95.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