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4月取得乙、丙公司分配的股息,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丙公司6月份向甲公司支付租金,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万元。
甲公司10月取得技术服务费时,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甲公司11月转让丙公司股权,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A、10
- B、30
- C、15
- D、40
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1-10%)×10%+100÷(1-5%)×5%=10.82(万元)。
根据《中新税收协定》的规定,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80×60%×6%=2.88(万元)。
非居民企业(以下称“派遣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如果派遣企业对被派遣人员工作结果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和风险,通常考核评估被派遣人员的工作业绩,应视为派遣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提供劳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6÷(1+6%)-80]×25%=5(万元)。
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0-100)×10%=30(万元)。
下列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选项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B,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选项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中国某银行向A国某企业贷款300万元,合同约定利率5%,2022年该银行收到A国企业扣缴预提所得税后利息13.5万元,根据中国与A国的税收协定,该银行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协定规定利息一般税率10%,优惠税率7%。已知该笔境外贷款融资成本为本金的4%,该笔境外利息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境外预提所得税=300×5%-13.5=1.5(万元),境外利息收入总额=13.5+1.5=15(万元)。对应调整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15-300×4%=3(万元)。
某物流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股东王某占股85%,该公司年初办公用房占地2000平方米,拥有货车8辆(每辆整备质量12吨)、挂车8辆(每辆整备质量14吨),2023年发生以下业务:
(1)为开展大宗商品仓储业务,6月从某合作社租入有产权纠纷的土地40000平方米(该土地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临近企业租入工业用地30000平方米。
(2)7月转让挂车4辆,8月进口客货两用车10辆(每辆车整备质量10吨),海关专用缴款书注明日期9月4日。
(3)9月股东王某以价值600万元的自有房产和银行存款1400万元为对价换购某企业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的厂房,当月王某将换购的厂房无偿划入物流公司。公司将其中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办公,10000平方米的厂房用作大宗商品的仓储。
(其他相关资料:车船税年基准税额:货车整备质量每吨9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4元/平方米,契税税率4%。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物流公司应缴纳契税=2000×4%=80(万元)。股东王某应缴纳契税=1400×4%=56(万元)。合计金额=80+56=136(万元)。
年初办公用房占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4×50%÷10000=0.4(万元)。
从某合作社租入有产权纠纷的土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40000×4÷12×6×50%×50%÷10000=2(万元)。
物流公司接受股东王某划入的厂房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25(万元)。
物流公司2023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0.4+2+1.25=3.65(万元)。
该物流公司2023年应缴纳车船税=8×12×90+8×14×90×50%+10×10×90÷12×4=16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