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资产组合的总市价=8×1500+4×4000+20×3600=100000,
证券资产组合的β系数=(0.5×1500×8)/100000+(1×4×4000)/100000+(1.5×20×3600)/100000=1.3,
证券资产组合的必要收益率=5%+1.3×(8%-5%)=8.9%。
甲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15%,企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上年年末余额为82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上年年末余额为零,甲公司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日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均为2023年3月31日。甲公司202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 200万元, 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21年到2023年度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甲公司202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800万元购入某项专利技术用于新产品的生产,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该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根据税法规定,该专利技术每年度可税前扣除的摊销金额为160万元。 2021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为560万元, 预计尚可使用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直线法摊销。2022年12月31日经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为430万元。
(2)甲公司2021年12月30日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自2022年1月1日租入办公管理用写字楼,租期为5年,年租金300万元,每年1月1日支付当年度租金,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年利率为6%。甲公司取得使用权资产后,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无法取得该租赁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于租赁开始日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以经营租 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3)甲公司2022年10月购入某设备,已取得发票并于当日投入使用,账面原价为35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末,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5.6万元,根据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甲公司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选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甲公司2022年末与丙公司因货物销售合同的未决诉讼案件预计很可能需赔偿680万元,并确认了预计负债680万元。2023年3月5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付丙公司68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均同意此判决并不再上诉,并于15日内付清上述赔偿款。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影响,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根据上述事项,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2021年度该专利技术应摊销的金额=800÷5=16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前账面价值=800-160=640(万元),应计提的减值金额=640-560=80(万元),2021年减值后该专利技术账面价值=640-80=560(万元),2022年度该专利技术应摊销的金额=560÷4=140(万元)。
2022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入账价值=300×3.4651=1039.53(万元),2022年12月31日,确认当期利息费用金额=1039.53×6%=62.3718(万元),选项B错误;2022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1039.53+62.3718=1101.90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00-(1101.9018-300)×6%=251.8859(万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租赁负债”项目期末余额=1101.9018-251.8859=850.0159(万元),选项C错误;2022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原值=300+1039.53=1339.53(万元),选项D错误;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使用权资产”项目期末余额=1339.53-1339.53/5=1071.624(万元),选项E正确;甲公司2022年1月1日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甲公司因租赁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39.53-0)×15%=155.9295(万元),2022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的计税基础为0,甲公司因使用权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339.53-0)×15%=200.9295(万元),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使用权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200.9295-(1071.624-0)×15%=40.1859(万元),甲公司因租赁负债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1101.9018-0)×15%-155.9295=9.3558(万元);2022年度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200.9295-155.9295-40.1859-9.3558=-4.5417(万元),选项A正确。
2022年末甲公司该设备的账面价值=350-5.6=344.4(万元),2022年末甲公司该设备的计税基础为0,甲公司该设备对2022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的影响金额=(344.4-0)×15%=51.66(万元)。
因甲公司服从判决并支付赔偿款,并且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期间及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因而可以直接调整2022年度的当期所得税,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的影响金额为0。
甲公司2022年度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3200-(160-140)-300+1339.53/5+62.3718-(350-5.6)-350=2515.88(万元)。
2022年度应交所得税=2515.88×15%=377.38(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160-140)×15%-4.5417+51.66=50.1183(万元),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列报金额=377.38+50.1183=427.50(万元)。
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属于会计政策,选项A错误;确定累积影响数时,应当考虑由于损益变化所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变化,选项C错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国家没有发布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选项D错误。